广大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请谨记“五莫要”,建立风险防范意识。
一莫要听信“高收益”“保障全”等宣传。保险产品主要具有风险补偿功能,保证被保险人在患病、受灾等情况遭受身体和财产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一定补偿,因此购买保险产品不能得到高额回报或收益。并且,保险产品均有一定免责条款,在免责条款范围内的损失是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
二莫要将保险费等钱款转交他人代办。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一般是在约定缴费时限内从投保时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中自行扣缴,投保人切勿将现金直接交由其他个人办理,如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交纳现金的,可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现场办理,并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三莫要随意泄露保单信息。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个人财产。购买保险产品后,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其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保险合同相关业务,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莫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和理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篡改和隐瞒实际情况,否则可能影响正常理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刑事责任。
五莫要轻信“代理退保”“全额退保”。保险消费者切勿轻易相信非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声称可帮助“全额退保”的承诺,拒绝他人使用手机、iPad、电脑等方式通过互联网注册和登录个人保险账户进行操作办理相关业务,避免误入非法集资陷阱。(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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