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普惠保险作为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泛覆盖、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
意见提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基础保险服务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保险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保险助力金融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具体来说,普惠保险旨在通过提升保险深度和密度,构建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全面增强金融包容性,确保保险为广大人民群众“买得到”“买得起”和“赔得满意”。
1.提升保险覆盖面和可得性:通过扩大保险服务的覆盖范围,确保更多人群能够获得保险保障,特别是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新市民、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
2.确保保费合理:设计合理的保费标准,使保险产品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在经济上可承受,确保保费不会成为负担。
3.提高保障效果:确保保险产品能够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4.增强金融包容性:通过深入基层和服务下沉,研究不同群体的保险需求和特征,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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