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8年3月Z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4000余元,保额30万。2024年3月Z先生感觉自己身体挺好,认为买保险没啥用,正在犹豫是否继续交费的时候,看到了一则“退保维权服务”信息,Z先生委托所谓“维权人员”以非正常手段代办了退保,“维权人员”向Z先生收取了高额手续费。
同年6月,Z先生在单位体检中发现了异常肺结节,最终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这时Z先生想到自己刚刚办理了保单退保,马上联系保险公司说退保并非本人办理也不是本人意愿,要求恢复保单效力。保险公司告知Z先生已解除的合同无法恢复保单效力,Z先生又联系帮自己退保的人员,说明情况后该人员挂断电话不再理会Z先生,Z先生追悔莫及。
【案例分析】
投保人提出解除合同申请,保险人同意并给付现金价值后,合同终止。在该案件中投保人委托他人代办退保手续,合同解除后,其与保险公司不再有合同关系,也无法以“非本人意愿退保”为由要求恢复合同效力。
【风险提示】
1. 保险消费者在退保时应充分考虑自己购买保险产品的初衷,深思熟虑后做出正确判断,谨慎退保。
2. 退保后面临的风险:发生风险无法获得赔偿,再投保时由于年龄增加可能导致保费增加,也会面临更严格的核保政策。
3. 现在人们获取信息途径增多,要做好甄别和判断,遇到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沟通和处理,避免上当受骗。
(和谐健康秦皇岛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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