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以案说险:办理保险业务前需核实清楚业务人员身份

和谐健康以案说险:办理保险业务前需核实清楚业务人员身份
2025年03月13日 14:40 和谐健康保险公司

一、案例介绍

客户李女士反映,保险销售人员黄某某冒充A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通过“高利”诱惑,诱导其办理了A保险公司的产品退保后,转投B保险公司的一款护理险产品。李女士收到合同后,表示产品与保险销售人员黄某某讲解的不一致,于是向B保险公司反馈,要求全额退还所交保费。经B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保险销售人员黄某某并非A保险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李女士收到保单后及时发现并向保险公司反馈,得以及时办理犹豫期退保退还保费。

二、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来说,消费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的解释说明,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险种保额、保费、犹豫期、现金价值等重要权益。

案例中,黄某某冒充A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李女士办理退保,并为客户转投保客户不完全了解的保险产品,明显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侵害了客户的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其冒充其他公司业务员身份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三、消费者提示/风险提示

1.消费者通过保险销售人员购买保险公司产品时,应当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展业证明文件,或通过中介云平台进行查询,以证明其身份和公司授权范围。

2.消费者应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正规渠道办理退保等事宜,避免轻信“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慎重对待所谓“退旧上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

3.消费者在投保保险产品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障范围、免赔额、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如有疑问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咨询,确保自己对产品的保障范围和条件有清晰的认识。

(和谐健康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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