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先生,45岁,2020年10月12日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荐下给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年交保费10万元,缴费期20年,保障期间终身。保单承保后,业务员将合同送达给李先生,但李先生收到合同后未查看合同内容,直接签收回执并完成回访。
4年后,李先生生意失败,急需用钱,于是想起了这份保险。根据当时业务员的说法,可以提前退保,但退保会有损失,李先生认为损失3、5千也能接受。经咨询保险公司后,发现根据合同现金价值表退保金额为2万多元,其投保的是重疾险,中途退保只能按合同现金价值表上的金额进行退费。李先生不能接受退保损失,但由于其本人签收了合同,并在新契约回访时也确认已签收合同,已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同时对犹豫期后退保会有一定损失,详情看合同的现金价值等内容作出了肯定的回复,故只能现金价值退保。
【案例分析】
一方面李先生在购买保险时要询问业务员,了解产品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收到合同后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条款和责任免除条款、现金价值表等。一年期以上的寿险合同一般有10-15天的犹豫期,如果发现产品不合适可以在犹豫期内退保。
【温馨提醒】
在保险活动中,保险合同至关重要。无论是电子合同还是纸质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消费者领取合同后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如果单凭着当时业务员的说辞去判断,容易引发双方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退保金额等约定的理解偏差,引发纠纷,甚至造成损失。
(和谐健康茂名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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