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务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结合近期监管工作,提示广大消费者警惕、防范虚假保单骗局,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一、警惕“李鬼式”保单骗局
利用虚假保险合同实施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无中生有”,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伪造与真保单体例、样式、内容相似的“假保单”,诱骗消费者进行投保,“假保单”实际上在保险公司系统内并不存在。二是“偷梁换柱”,不法分子除“抄袭”真保单的体例、样式、内容以外,还套用真保单的保单号码等信息,尽管保单看似“可查”,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障范围等信息与实际情况均不一致。
虚假保单致使消费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同时无法获得相应风险保障,危害巨大。其诈骗方式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投保保费不是直接向保险机构缴纳。不法分子往往要求消费者将保险费预先转账至其个人账户或其他公司账户,承诺由其向保险机构代缴,但无法向消费者提供正规保险发票等支付凭证。
二是服务场景与正常业务场景大相径庭。不法分子无法通过保险机构营业网点、官方APP等开展营销推介,同时,当理赔等保全事项发生时,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多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将材料交由其办理,阻止消费者直接向官方渠道反映。
三是意健险、团体险等险种更易被冒用。意外、住院医疗等险种保障期限比较短、保费相对低,消费者容易遗忘,而企业团体保险的被保人名单变动频繁,容易被钻空子“多收少投”。因此,不法分子往往以意健险、团体险行骗。
二、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单诈骗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以“看、查、学”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看资质。在保险消费前,消费者可以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工作证、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其从业资质的材料,并要求提供发行该产品的保险公司完整名称及相关金融许可材料。同时,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前往销售人员的办公场所、营业网点,从营业环境辅助判断资质情况。
(二)查真伪。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许可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许可证情况,辨别相关企业是否真正拥有保险经营资质。投保后,真实的意外险、健康险、车险等保险产品的保单信息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团体保单的承保情况可以在承保公司官网或者客服电话查询。请广大消费者切记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渠道获取保险服务,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信息,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三)学知识。除在投保环节充分核验信息、确保真实承保外,消费者还可以积极学习金融保险知识,养成良好保险消费习惯,提升自身风险辨别能力。请坚持通过正规渠道缴纳保费,不要把保险费交给保险机构以外的个人或企业。请坚持查阅合同,投保后仔细阅读合同本文,充分了解保障内容,团险保单还需关注投保人、被保险人情况是否一致。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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