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收证监会6亿元罚单

九鼎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收证监会6亿元罚单
2021年01月14日 19:45 财经新媒体

《财经》新媒体 刘芬/文 蒋诗舟/编辑

1月14日晚间,九鼎集团(430719.OC)发布两则公告。因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信息披露违法两项违规行为,九鼎集团于1月13日收到证监会罚单,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合计被罚没超6亿元。

其中一则公告称,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九鼎控股,系九鼎集团控股股东)利用“钱国荣”等5个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利用“冯源”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八十条“禁止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九鼎控股执行董事吴刚起组织、策划、决策、领导作用,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证监会责令九鼎控股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1亿元,并处以1亿元罚款;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另一则公告显示,九鼎集团在2014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过程中,故意隐瞒实际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股东数量,在《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信息披露文件中进行虚假记载,从而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九鼎集团还通过一系列安排与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二次定向发行后的基金份额换股,导致第二次定向发行后九鼎集团的实际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达到了335人,依法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九鼎集团仅按照第二次定向发行的表面形式(即表面上看,发行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履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程序。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在披露违规行为中,九鼎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吴刚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九鼎集团董事、总经理黄晓捷,九鼎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覃正宇、蔡蕾、吴强,时任九鼎集团董事会秘书古志鹏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责令九鼎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吴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黄晓捷、覃正宇、古志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蔡蕾、吴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九鼎集团在两则公告中均强调,此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九鼎控股、九鼎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将积极整改,全面完善合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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