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又来啦!

北京保障房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又来啦!
2021年11月04日 14:34 房天下北京

01

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区11个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大兴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城市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等特困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专项配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1个,房源共计368套。其中大套型44套,中套型252套,小套型72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具体租金标准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第一序列家庭:2021年9月30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家庭。

第二序列家庭: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市住房保

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大兴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两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三、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1日 10:00-11月5日 12:00。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http://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登记: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三)登记标准

申请家庭按照下表中载明的登记标准,只可选择一种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

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配租登记。

(四)登记线下确认

第一序列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1年11月5日12:00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住房保障窗口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含分散供养),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或《大病诊断书》,或重残凭证,或《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进行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提交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家庭本次登记结果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四、配租排序原则

(一)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第一序列家庭先配租,第二序列家庭后配租"的总原则进行配租。第一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配租完成后,第二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进行配租。

(二)排序原则

登记系统根据套型分别排序,相同套型的登记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 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 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最终的选房顺序将依据登记系统排序规则及申请家庭提交的证件材料为准。

五、登记结果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最终选房顺序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进行公示。

六、选房安排

(一)各产权单位将按各套型最终选房顺序组织选房工作,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二)本次选房工作按照"第一序列家庭先配租,第二序列家庭后配租"的总原则进行配租。第一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配租完成后,第二序列家庭按照排序号进行配租。先由登记大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再由登记中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然后由登记小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选房家庭不允许降档选房。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 特别提示

1.根据《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建法﹝2013﹞15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七、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大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复核未通过的家庭不得办理入住手续,选房结果视为无效。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家庭增加或减少保障人口的,需重新填写《申请核定表》,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重新审核,未取得市级变更备案资格的家庭不可办理入住手续。

八、入住安排

产权单位按项目分批次为通过资格复核且符合选房原则的家庭安排办理入住手续;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家庭在入住后需要调换房屋的,只能在备案资格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房屋进行调整。(例如:单身小套型家庭升档入住中套型房屋后提出房屋调换的,只能调换到小套型房屋)。

九、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高米店区域办事处60256896、亦庄区域办事处50872204;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金科嘉苑56948419、格林云墅56458810、理想家园80251840、金融街融汇 89281081、兴瀛嘉苑61284460;

北京联港置业有限公司:61252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02

共有产权房

东城区发布公告,位于顺义区仁和镇的北汽·潮白水悦共有产权房项目将于今天(2日)上午10点起面向东城区户籍和工作的家庭网上申购登记,至11月16日下午17点截止。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新城核心区,具体位置为顺义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园,紧邻外环路,北至林河南大街,南至仁和园四街,西至仁和园三街,东至仁和园二街及平沿路。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项目部分房源为共有产权住房,总套数2289套。本次公开配售房源总套数为1198套,共6栋住宅楼。

其中,一居室342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两居室661套,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三居室195套,建筑面积约117平方米。销售均价229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等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具体房源情况见附件。

二、房源安排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1198套,将面向京籍及非京籍两部分家庭销售。最终房源数量及安排,将按照我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结合东城区功能定位、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综合因素适当调整,并在选房公告中予以公示。

三、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项目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21年11月16日(含))。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本项目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销售对象

颐盛嘉园项目销售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两类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组:

第一组为东城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为在东城区工作的京籍无房家庭。

其中,在东城区工作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为:2021年10月具有东城区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京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组:

优先组:在东城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城园成长创新企业中的工作人员,或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紫金服务企业中的工作人员,或在符合承担东城区公共服务职能单位中工作的人员。

普通组:其他在东城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为:2021年10月具有东城区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五、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优先组申报办理流程

(一)申购人所在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购家庭需于2021年11月16日前持登记成功后申请编码(13位)及相关材料向所在企业、机构(组织)申报家庭信息。申报材料见附件6。

(三)申购家庭所在企业、机构(组织)需于2021年11月19日前向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委会、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城区外联办等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材料见附件6。

1.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范围内的所在企业、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向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委会进行申报。申购人为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范围内的企业从业,截至申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一月(2021年10月)具有东城区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2.申购人为在紫金服务企业、机构(组织)中从业的,其所在企业、机构(组织)向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申报。申购人为在紫金服务企业内从业,截至申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一月(2021年10月)具有东城区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3.申购人为在符合承担东城区公共服务职能单位中从业,其所在单位符合优先组条件的,向东城区外联办进行申报。申购人为在符合承担东城区公共服务职能单位中从业,截至申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一月(2021年10月)具有东城区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纳入优先组,其他家庭纳入普通组。

4.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委会、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城区外联办需于2021年12月2日前向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进行申报。

5.符合优先组条件申购家庭未进行优先组申报的,不纳入优先范围。

六、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颐盛嘉园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及代持机构

颐盛嘉园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颐盛嘉园项目申购前,政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0%,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20%产权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若购房家庭选择了该项目一套建筑面积为90㎡,销售价格为229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90㎡×22900元/㎡=2061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80%。北京市顺义区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份额。

七、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登记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东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优先组家庭的确认,由东城区相关部门开展。

(二)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次配售项目购买资格。

八、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将对销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三)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关于未销售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149号)等相关规定,经北京市市政府批准,颐盛嘉园项目部分房源由安置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

该项目采用全装修成品交房,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文件。

(四)该项目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六)该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七)该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八)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对弄虚作假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该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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