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飞天”还不属于茅台

十年前,“飞天”还不属于茅台
2020年11月14日 23:57 茅粉事务所

说到茅台酒,大部分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飞天茅台酒,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五星茅台酒、精品茅台酒、年份酒等。

去年冲进来的这波干回收的,很多只收飞天茅台酒,不收五星茅台酒。

飞天茅台酒才是当下茅台酒市场等硬通货,品牌度广、溢价高、需求量大,不管是炒作还是社交,飞天茅台酒都是主角。

如果你建议一个不熟悉茅台的人选择用五星茅台酒送礼,多半会被拒绝。原因就是:领导不认识。

但就是这样一个认可度最高的飞天商标,却直到2011年才真正意义上属于贵州茅台酒,

一段尘封的茅台商标往事,瞥见历史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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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正值茅台酒上一轮大牛市,飞天茅台酒市场价突破2000元每瓶。

这一年,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贵粮公司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有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飞天商标国内注册专用权。

而在此之前,茅台每年需要付给贵州粮油500万的商标使用费。飞天商标,几经转让,终于真正意义上属于茅台。

飞天商标诞生的背景很简单,最开始,茅台用的是工农牌商标,但工农商标与福建一酒厂已经呈批的工农商标名称相同,最终违背核准,后来便改成了金轮商标。

随着国际市场的拓展,金轮牌商标因为被国际市场视为政治商标而受到歧视,这才有了外销的飞天商标。

建国初期,国家实行外贸公司统一经营,所有出口业务都由口岸公司经营。

1958年10月9日,对外贸易部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出口商标问题和联合通知》:“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商标,无论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时,统一由各总公司掌握办理”。

以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驻外机构香港五丰行的名义首次在香港注册飞天牌贵州茅台酒商标。

境内飞天商标于1966年4月15日,以当时茅台酒出口口岸,中粮公司广西分公司名义注册国内飞天商标。

02

从上世纪的一些广告中,可以看到这段历史留下的印记:

面向国外受众的广告,投放主体大部分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例如,上图中“金轮”牌茅台酒的广告,广告标题上的“茅台”拼音是“MAOTAI”,跟酒瓶上的“MOUTAI”不一样。

1959年外销白瓷瓶“飞天”茅台酒广告,图中的中国酒业贸易有限公司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在香港的经销处。

而还有很多广告,广告投放主体则是中粮公司广西分公司。

例如上图中的,“飞天”牌茅台酒与其他食品的综合广告。

1966年外销白瓷瓶“飞天”茅台酒在日历上的广告画。

03

1978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国营外贸体制发生转变,各省、市、自治区分公司陆续全面经营本地区的粮油食品进出口业务。

1981年茅台酒由调拨转为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直接出口,两年后,中粮公司广西分公司将国内飞天商标注册权转让给贵州分公司,并于1984年3月13日完成移转注册。

这是飞天商标的第一次转让。

1990年,中粮总公司将香港、新加坡等地的飞天牌贵州茅台酒商标注册权无偿转让给贵粮公司。

此外,1985年8月14日贵粮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首次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随着时代的变化,矛盾也随之而来。

1993年茅台酒厂体制改革,拥有了自己的出口权,与贵州粮油在出口业务上产生了矛盾和分歧。

2004年,茅台贵州粮油就飞天牌贵州茅台酒境外注册商标有偿转让达成共识,并签署《代理商标转让协议》,但关于境内飞天商标的转让却经历了一番波折。

实际上,进入到2000年以后,分歧更大了。例如,贵州粮油与一些小酒厂开发了一系列与“飞天”标识有关的酒,造成了市场上的误导;此外,贵州粮油的债务状况,让飞天商标陷入了被查封的局面。

2009年,出现了一个将“飞天商标专用权折价5000万元,抵偿贵州粮油债权人之一贵州省商贸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的插曲。

这一商标抵债罗生门事件,最终由于贵州粮油的最大债权人长城资产等机构向贵州高院提出异议,最终裁定没有生效。

两年后,贵州茅台以有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飞天商标国内注册专用权。

时代的局限性带来了飞天商标的曲折,波折过后,这个曾经是贵州粮油最重要资产的商标,终于回到了贵州茅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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