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西印发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01月14日 21:41 南宁晚报

1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该部门与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管理办法》所称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分配的专项用于支持工业振兴、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资金。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担保增信、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支持。

《管理办法》中明确,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工业经济稳增长、项目增量提质、产业群链升级、产业育新提质、企业培优育强、智改数转赋能、绿色低碳转型以及其他需要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可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高、税收贡献显著、建设进度快、产业带动强、利于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的项目,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群链牵引力强、产出规模大、创新水平高、核心竞争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根植性强、竞争力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布局新产业新赛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若干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支柱产业。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廖欣 实习生 韩佳琪

编辑 | 李雅晴

校对 | 卢小青

责编 | 刘晓婧

审核 | 农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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