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银行误将4千取成4万,客户却称离柜概不负责

法院判了:银行误将4千取成4万,客户却称离柜概不负责
2020年12月25日 16:54 九个头条

互联网时代,移动支付盛行,现金支付地位受到削弱,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也逐渐取代了银行支付以及储存等业务。即便如此,对于部分中老年用户群体,或是遇到急需现金的情况下,依旧需要去银行办理。尤其是存取款和贷款业务,备受储户信赖,银行地位难以动摇。

去银行办理过存款业务的储户应该对柜台摆放的“钞票当面清点,离柜概不负责”标语不陌生。也因此,不少储户为了避免银行少给钱,都会进行多次清点后才肯离去,毕竟一旦银行少给了钱,吃亏的是自己。

既然说如果少了钱,银行概不负责的话,那反过来,银行多给了钱,储户有责任返还吗?此前,山东省的党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因以“离柜概不负责”的标语为由拒绝归还银行多给的现金,最终对簿公堂,并于近日进行了宣判。

据新闻报道称,2019年10月,山东省党先生到某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已经明确在取款凭证上写上4000元的取款金额,但是因为该银行柜员失误,最终支付了党先生40000元,足足多出了36000元。

后银行核对业务时发现这一失误,根据银行内部规定,先由该失误柜员垫付缺少的金额,再由银行代为向党先生追要。后银行柜员多次找党先生协商,要求退还,但党先生在退还10000元后,对剩余的26000元迟迟不予返还,最终银行柜员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这一案件,日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判决被告党先生返还原告赵某不当得利,并支付利息。对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党先生多提取的36000元,是构成不当得利,依照法律规定,党先生理应将剩下的26000元返还银行。

值得一提的是,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根据下,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一种法律关系。党先生案例中,多得到了26000元,对银行构成了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能够理解银行多给了钱,需要返还,但是对于“离柜概不负责”这一标语很难理解。难道银行少给了钱,就只能自己吃亏吗?实际上,基本上不存在银行少给了钱,不负责的情况。因为银行柜员每天都会进行清点时,一旦发现账实不符,都会通过查电脑记录,查监控记录的方式,把问题找出来,并与储户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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