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
最近,一家企业的HR找到我们说:他们有员工旷工1天,扣了3天的工资。
员工不服去上诉,法院还驳回了员工的上诉,支持公司扣3天工资,问我为什么?
一开始,小汇也纳闷,这中间有克扣员工工资的嫌疑啊,怎么法院还支持公司?
后来详细了解了一下,才知道中间的一些门道。
1、实际上,这件事情,跟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公司的制度,也没有任何相关的规定。
甚至小汇个人不太建议公司制度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哪怕走了民主程序制定,这样操作也会有风险。
2、「旷工1天扣3天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法院就是按照这条规定判的,而且确实公司拿得出详细的薪酬数据、业务数据、提成和奖金的数据、以及其他证明,并且也能算出旷工一天的实际损失(实际扣3天,公司是比较仁慈的)。
证据和数据非常完整。
4、法院如此判罚,一定有他们的依据。
当然法院也会看公司的证据充不充足,数据完不完整,毕竟如果这家公司的薪酬体系稍微有点漏洞,可能就会被判定为涉嫌克扣工资了。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后面,这位HR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询问我们说:
以后他们能不能这样做:将旷工行为与绩效工资挂钩。比如,从月薪中扣除旷工天数相对应的工资、全勤奖为0,绩效工资按比例发放。
这么操作肯定比「旷工1天扣3天工资」来得更加合理一些。
看到这里,所有要特别注意的是,想要在薪酬方面降低法律风险,必须要做到五件事:
1、薪酬结构要清晰;
2、薪酬水平要明确;
3、薪酬数据要完成;
4、薪酬体系要合理;
5、薪酬改善要及时。
否则真的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我记得有个资深HR和我说过:HR的价值,2008 年是个分水岭。
08 年以前,HR是幸福的,新劳动法未生效,劳动争议较少,企业占据绝对优势。
但十年以后,2018 年全国范围内公开劳动争议一审判决案件共有 57385 件,员工胜诉比例达 76% ,HR极为被动。
熟知劳动法已经是对HR最基本的要求了。
可以说懂《劳动法》不一定能让你快速升职加薪,但如果不懂《劳动法》一定会让你在职业道路上举步维艰。
在这里,和你说个好消息:HRGO请来了《东方大律师》节目特邀律师张异老师,讲授这门《人力资源法律课40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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