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搜特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此前信息违披被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ST搜特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此前信息违披被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02月27日 19:39 广州杨森团队

2024年2月23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2月23日收到东莞中院送达的通知,获悉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东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东莞中院已立案审查(案号【2024】粤19破申37号),东莞中院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对该申请举行听证。

搜于特提示,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12月27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搜于特)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4号)。

2023年12月11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9号)。

经查明,搜于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搜于特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至2021年,搜于特、搜于特子公司东莞供应链 、瑞悦隆供应链介入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简称逸盛大化)、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鑫东森集团)等公司相关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贸易业务,形成采购与销售多层流转的贸易链条,以逸盛大化、鑫东森集团或其关联方作为业务起点,逸盛大化子公司、鑫东森集团关联公司作为业务终点。

PTA货物以货权确认单据形式,在介入贸易链的各个主体间流转,采购和销售数量逐笔对应,货物实际控制权未真实发生转移,所开展的PTA购销业务无商业实质。

通过以上方式,搜于特及其子公司东莞供应链、瑞悦隆供应链开展无商业实质的PTA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虚减利润。

据披露的处罚决定书统计,搜于特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合计3527626919.46元、虚减利润合计17354207.15元。

二是搜于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搜于特子公司浙江东利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利源)与绍兴市东升针纺有限公司 (简称东升针纺)、绍兴市东源针织有限公司(简称东源针织 )存在以下关系: 第一,2021年10月起,东利源代管东升针纺、东源针织的业务审批。第二,东源针织、东升针纺的部分采购、销售业务由东利源的工作人员办理。第三,东利源、东源针织、东升针纺共用一个库存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东利源与东源针织、东升针纺存在的上述关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三条构成关联方之规定。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东源针织、东升针纺也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所述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的情形。

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东利源与东升针纺发生采购交易合计78,394,916.74元,与东源针织发生销售交易合计69,951,988.98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8,346,905.72元,占上市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30.79%。

搜于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东利源与东源针织、东升针纺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买入搜于特股票或债券(002503),并且在2023年7月1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或债券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2023年8月11日,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在2023年8月1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股票及可转债退市的情形,并不影响股民主张赔偿的权利。实践中也有不少已退市上市公司遭起诉,并被法院判决赔偿受损投资者的,例如保千里、东方金钰等。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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