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规披露关联交易,海南海药被罚200万,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未依规披露关联交易,海南海药被罚200万,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04月27日 16:40 广州杨森团队

2024年4月27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海南海药)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海南海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关联方情况

刘某承是海南海药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重庆赛诺公司、重庆金赛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重庆赛诺、重庆金赛为海南海药的关联方。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海南海药及其子公司以财务资助、购买信托理财等名义,通过直接间接划款的方式,与重庆赛诺、重庆金赛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

2018年至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48,000万元、22,000万元、4,750万元。

海南海药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未予披露上述事项,构成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海南海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买入海南海药000566,且在2023年9月29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依法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海南海药主营业务是中西成药、精细化工产品、化学原料药、保健品及与医药工业相配套的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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