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晚间,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贤丰控股)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笔者梳理过往公告发现,在2024年5月17日,贤丰控股已因信披问题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不过,尚不清楚是否与本次立案有关联。
2024年4月26日,贤丰控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不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虚增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不准确。
其中调整后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减少约840.66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332.03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505.6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减少约884.8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262.24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619.40万元;调整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减少约1,681.2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约286.03万元,营业利润减少约1,147.11万元。
广东监管局认为,贤丰控股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买入贤丰控股002141,且在2024年4月26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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