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为科技300716违披合计被罚106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泉为科技300716违披合计被罚106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6年08月08日 08:38 三木看点

2026年8月8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泉为科技)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褚某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1月,褚某某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安徽汇祥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法人。该公司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的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山东泉为采购货物,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1月18日至5月19日,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31.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关联交易金额高达2.7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褚某某隐瞒关联关系并组织实施上述交易。

第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 自2024年8月起,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的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达2.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

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已知悉上述资产被查封情况,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29日才发布公告予以披露。该行为违反了关于主要资产被查封应当及时披露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上述两项意见,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6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3月19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3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泉为科技主营业务是低碳、环保高分子材料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汽车配件业务等。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