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锦后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待遇长期暂停人员办理相关申报业务的公告
经核查,以下143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长期暂停人员,未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待遇终止处理。为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名单内长期待遇暂停人员本人或家属(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2024年12月15日前到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事宜。
如有冒领社保待遇行为的,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还或直接将冒领社保待遇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退款的务必备注退款人姓名)。
经公告后,如不办理申报,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核查确认后依法追缴;若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5日
经办地址: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78-6630534、0478-6663665
退还账户信息
收款人全称: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巴彦淖尔杭后支行
账号:0613 0906 0902 4931 294
杭锦后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杭锦后旗人民政府
编辑:许玉娇
校对:马彦
初审:石政勇
审核:田昌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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