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新年“2号罚单”落地!章海祥,被罚款130万元!

厦门证监局新年“2号罚单”落地!章海祥,被罚款130万元!
2026年02月03日 21:14 看点资讯

厦门证监局新年“2号罚单”落地

他内幕交易亏损37万

还被罚130万

内幕交易,法律不容!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对一起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章海祥因从事内幕交易股票行为和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虽然亏损合计约37万元,仍被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

自己买还建议他人买

厦门证监局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章海祥(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9日,相关上市公司发布控制权变更等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11日,上述事项在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

章海祥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熟识。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章海祥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

2025年6月16日至17日,章海祥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合计9.49万股,买入金额合计447.64万元,交易亏损合计37.017848万元。章海祥相关交易存在首次买入时点与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买入意愿强烈、内幕信息公开后短时间内清仓卖出等情况,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

不仅自己从事内幕交易,2025年6月16日,章海祥还建议他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2025年6月16日至19日,他人买入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合计2.1万股,买入金额合计97.50万元。

被合计罚款130万元

厦门证监局处罚决定书表示,相关上市公司等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相关上市公司公告、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流水及相关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违法事实。

章海祥的上述交易股票行为和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章海祥内幕交易股票行为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章海祥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合计处以130万元的罚款。

厦门证监局表示,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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