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高蕾 杨月)近日,中国儿童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儿童蓝皮书:中国儿童发展报告(2024)》,报告聚焦健全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等议题,围绕财政投入保障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提出建议。
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供给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亿万儿童的教育权益。我国一直致力于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年9月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
对此,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具体来说,应按照保基本、促公平、高质量、可持续的原则,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权事权匹配体系。要切实落实教育法,通过加强政策、制度、标准设计与实施,带动和扩大投入,促进教育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同时,要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校车服务、课后服务等新增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政资金的比例。深化省以下政府间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省级统筹,充分发挥市级政府作用,探索在市(地)域内更大范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有效缩小县区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
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对此,在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方面,报告提出,要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兼顾多元社会力量,引导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补充供给服务。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依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优化完善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机制。
此外,报告还指出,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鼓励举办具有捐助法人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与教育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能力培训、帮扶转介,定期探访儿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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