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的钱还要的回来吗?

【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的钱还要的回来吗?
2019年06月12日 16:46 宏利基金管理

提到非法集资,很多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参与,但当它披上投资理财、P2P甚至农民合作社的外衣时,很多投资者就被蒙蔽了双眼。往往等到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发生时,投资者才意识到上当受骗,这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追回钱款,但是你投的钱真的要的回来吗?

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非法集资涉案钱款的处置规定。《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涉案总金额1亿元,如果最后清算的时候金额为1500万,那么清退的比例就是15%,可以拿回15万元。但是前提是这个跑路的机构要有剩下的涉案财物用来清算,投资者才能收到一定比例的补偿。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也就是说,当投资者发现上当受骗后报警,警察叔叔也只负责查案,对你的损失无能为力。

以上我们说的是本金,接下来我们再来聊聊非法集资团伙承诺你的高回报能拿到手吗?

有的投资者会问,那个团伙被一锅端之前已经给过我分红了,这部分钱我可以留下吗?法律上对于这部分资金是怎么认定的呢?

因为这部分资金也属于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是非法所得。因此,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但是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收取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即使集资参与人是通过民事程序生效判决获得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公安机关也有权追缴集资人用集资款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这就如同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前,集资人用集资款归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和回报,公安机关依法虽不能将集资参与人已获得的本金(按合同无效处理,各自返还财产)追缴纳入涉案财物,但有权对集资人用集资款已支付集资参与人的利息、分红等回报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也就是说,如果你足够幸运,真的拿到承诺的分红,等到东窗事发,超过本金部分的分红就会被收缴清算,按《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按比例返还给所有受害者。

所以说,参与非法集资,大多血本无归。

说到这里又有投资者们要问了,那我上当受骗以后只能坐以待毙吗?

也不是。根据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就是说你这个投资款借给甲了,借款的时候乙提供担保了,如果因甲涉嫌非法集资,那么你可以起诉乙担保责任归还本金、利息等。但这位担保人的偿还金额也是和他的偿还能力挂钩的,所以这并不是受害者的救命稻草,而是对担保人参与非法集资的惩罚。

最后要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非法集资,否则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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