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环保局对晋龙股份涉嫌污染处罚20万元

稷山县环保局对晋龙股份涉嫌污染处罚20万元
2018年09月18日 15:45 头条运城

今年8月,社交媒体曝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西位分公司(西位蛋鸡养殖厂) 将死鸡随意堆放在鸡场周围的经济林地,有的甚至堆放在地上,以及养鸡场日常排出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随意排放在一个渗坑里。

据公开信息,当地环保部门迅速对晋龙股份进行了查处: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如下:

《稷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稷环罚字【2018】37号)

生效日期:2018年8月2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西位分公司(西位蛋鸡养殖厂)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5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

(一)涉嫌违规事实:

污水处理和安全填埋井未建成;生活污水、清洗蛋壳废水未经处理后排入厂东北200米处(长30米宽10米)的渗坑内,死鸡未按环评要求填埋于厂东南100米处(长8米宽4米)的土坑内。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李耀武)

山西晋龙集团稷山西位村蛋鸡场把死鸡随意堆放在鸡场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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