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60个项目: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全面落地

9地60个项目: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全面落地
2020年08月27日 17:29 开鑫科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4日,随着广州、成都两地公示首批试点应用项目,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已全面落地。去年12月,人民银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并支持在北京率先开展试点。

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覆盖北京、上海、重庆、深圳、雄安新区、杭州、苏州、广州、成都9个试点地区的60个惠民利企创新项目,涉及60余家金融机构和30多家科技公司。

总的来看,此次试点紧扣“六稳”“六保”要求,围绕服务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旨在加快完善我国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加速金融数字化转型,为实体经济提供“精准滴灌式”金融服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金融创新活水。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今年4月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人民银行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容错机制,着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不断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推动金融科技在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目前已落地的60个试点项目均聚焦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介绍说,这些项目既有使用数字技术纾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创新举措,也有盘活数据要素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益探索。

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试点机构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金融与政务、工商、电力等领域数据融合应用,为实体经济提供“精准滴灌式”金融服务。

以广州公布的首批5个试点应用为例,它们围绕金融科技、普惠金融、跨境贸易结算等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展开,体现了金融科技兼容并包、融合赋能的特点。

其中,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服务难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信贷模型,运用物联网技术多维度采集、挖掘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建立贷后监测模型,提高信贷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和复杂网络技术构建风控决策模型,识别群体欺诈行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欺诈风险,高效识别优质客户。

不仅如此,试点项目还利用数据优化公共服务。例如,雄安新区把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雄安新区大规模建设结合起来,避免了资金截留、拖欠、挪用等风险。

李伟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还将注重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赋能乡村振兴战略。

打造新型创新监管工具

“监管沙箱”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旨在提高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监管的前瞻性。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探索实施“监管沙箱”机制。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说,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就被称为中国版“监管沙箱”。

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维护金融安全?范一飞在前述文章中强调,人民银行打造新型创新监管工具,就是要处理好安全与创新的关系,针对我国百花齐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形势,探索出一条既能守住安全底线、又能包容合理创新、高度适配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之路。

总体看,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设计理念就是:破解“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困局,提高监管适用性;摒弃“一刀切”简单模式,增强监管包容性;引入“多元联动”公众监督机制,提升监管有效性;设置创新应用“刚性门槛”,强调监管审慎性。

李伟也表示,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在守住底线方面,坚持依法合规、持牌经营原则,探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多元共治的金融科技治理新模式;在鼓励创新方面,积极构建风险可控、包容开放的创新环境,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引导市场机构深耕科技创新驱动金融转型升级,为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供动力源泉。

强化监管顶层设计 

更快更好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关于下一步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范一飞在前述文章中介绍称,人民银行将切实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统筹与协同,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共同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同时,人民银行还将发挥好创新监管工具的引领、孵化作用,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提供安全便捷的测试环境,鼓励金融机构深挖科技创新潜力、加大数据融合力度,在保障资金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基于线上渠道、远程服务等方式畅通金融“绿色通道”,为老百姓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更快更好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有助于带动金融服务架构优化升级,助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延伸与拓展,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对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普惠金融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伟说。

董希淼预计,未来金融科技监管的重点或将围绕三个方面继续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规则体系,保障新技术创新应用过程的规范化;

二是充分借鉴国际创新监管模式,提炼最佳监管途径,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相应的空间和制度保障;

三是深度运用监管科技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使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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