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不少全国有名的电器产品均是南通制造,三元电视机,宝石花收音机,桃花电风扇,飞剑牌收录机……1986年,电视连续剧《西游记》热播,“桃花”牌电扇广告穿插其中。一时间,“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就有桃花电扇”的广告词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很多人关于夏天的记忆里,都有一台由南通川港电机厂生产的“桃花”牌电扇。
“南通县川港电机厂”的前身是创建于1967年5月的“南通县川港综合厂”。当时有职工35名,生产设备十分简陋,仅有皮带车床4台、脚踏冲床2台、刨床和压床各1台。
1969年,更名为“南通县电机修配厂”,批量生产Jo2.2-4号机座电机,当年生产1428台。1972年,更名为“南通县川港电机厂”,生产能力持续扩大,最大型号为7号机座功率30Kw。
1975年,川港电机厂开发了JZR2吊车起重电机,质量过硬,广泛提供给各大矿山、 冶金企业,换回大量金属材料,为日后的企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川港电机厂还和相关柴油机厂合作开发了75Kw发电机,为许多中小企业解决了电力供应紧缺的问题。
随着大量中小乡镇企业的发展,生产门槛较低的电机产品市场日趋饱和,销售明显不畅。
1979年,川港电机厂组织力量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准备开发几个民用产品。几经筛选,最终由厂长刘伯勋拍板,利用本厂电机生产的特长,立即上马生产民品电风扇。
一声令下,全厂动员。技术人员吃住在厂,全力攻关;供销人员随时配合寻找相关材料供应商,确保生产需要。在全厂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只用了3个半月的时间,第一批20台样机就试生产成功。经第一机械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对照国家标准检测,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拿到了准入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第一批电扇投放市场,因时间仓促,加之长期生产销售工业产品,对商标注册的重要性领会不深,没有及时沟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时凭想象,觉得梅花高雅素洁,就选用“梅花”为商标。在1980年的全国五交化徐州订货会上,全部用“梅花”品牌签订合同数万台。
在随后办理商标注册时,经查询该“梅花”商标为安徽蚌埠市胜利电风扇厂所有。受法律保护,除非合法转让,否则不能使用。
1980年6月,为了妥善解决商标使用权,笔者(原川港电机厂销售科科长)和时任南通县工商局企业管理股股长顾明礼、电机厂副厂长宋声堂北上蚌埠市,寻求和商标拥有企业协商,力争有偿转让,但该厂家以日后仍可能生产为由,拒绝转让(实际上该商标已经停止使用)。为此,只能转赴北京,向国家商标总局求助。国家局经查核,证实该商标确实停用,但商标注册规定,审核公布后的商标在使用期限内企业有自主权。故国家局建议川港电机厂重新申请商标。
返回南通后,委托多家设计单位,多套方案选择不同商标。厂长刘伯勋征求各方意见,最后确定“桃花”为商标,1980年9月20日通过国家商标局重名筛选,正式开始进入商标注册程序。
“桃花”商标注册成功,标志着成陆仅仅200多年的川港, 拥有了第一家自主商标权的工业品生产企业。
1980年年底,“桃花”牌电扇获得了第一机械工业部电工总局和南通市的优质产品称号。1981年获得了江苏省优质产品称号,是南通县工业系统中民用产品获奖的唯一企业。之后又5次获得国家各项评优奖励。
川港电机厂通过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强力的销售渠道,在广大用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在南通、江苏乃至全国,人们不一定知道“川港”,但知道“桃花”牌电风扇的大有人在。
20世纪90年代初,南通县川港电机厂因种种原因倒闭,“桃花”牌电风扇留在一代人的记忆中。
来呀:记忆南通,顾永祥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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