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月10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10日通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诗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和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纪法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知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诗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邓诗中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河池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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