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吴文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8日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明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戴明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对戴明超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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