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人重伤,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车辆伤害事故查明

造成1人重伤,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车辆伤害事故查明
2023年06月07日 19:43 中国基建报

今日(6月7日),本报从东莞市政府获悉,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11月14日,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中心农业公园(一期)新建项目F区工地东面出入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调查显示,涉事项目为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一期)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东莞市滨海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绍稳。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亮。监理单位: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涛源。施工单位: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智高。

▲事故现场

经查明,2022年8月,因工地运输砂石需要,施工经理谭海明安排彭忠斌找装载机做事。彭忠斌在在虎门镇南栅桥底找到装载机司机雷文军,随后把雷文军的联系方式登记在工地通讯录上,后续每当需要使用装载机时就由各施工员自行联系雷文军。

2022年11月14日上午8时左右,施工员沈光永打电话联系雷文军安排装载机到工地转运碎石,雷文军因当时在忙,便安排其儿子雷亮驾驶装载机前往事发工地。9时30分许雷亮驾驶 装载机到达事发工地准备作业,作业内容为用装载机运输碎石。至9时44分许,雷亮完成F区碎石运输工作,沈光永安排装雷亮驾驶装载机前往B区运输碎石。在经过距离F区出口约50米处时,有4条高2米许的电缆横穿整个F区,阻挡了装载机通行,沈光永就去附近找东西支撑电线缆并告知雷亮过了阻挡路段后等其指挥,随后沈光永从找了一根木板把电缆线支撑起来,让装载机通过。装载机顺利通过阻挡位置后未等沈光永处理好支撑电缆的木板继续指挥,就径直开往F区东面出入口。9时53分许,装载机驶离F区工地东面出入口过程中跟路中东路由南往北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员杨某才倒地后头部受伤。

▲涉事装载机

依据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书》,伤者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创伤性急性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脑疝;双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右侧额颞顶叶多发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额骨及左顶骨骨折;双侧额部、左侧顶颞部头皮血肿;双肺挫伤;吸入肺炎;两上肺小叶中心型肺气肿;右肺中叶结节;主动脉及冠动脉硬化;肝囊肿,低钾血症。依据《鉴定书》,杨某才的损伤已达重伤二级。

截至目前,事故伤者杨某才已转至普通病房,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约人民币10万元。2023年3月9日,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雷文军与杨某才家属签订《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武汉市汉阳市政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雷文军就杨某才的受伤给予赔偿共1200000元。

▲事故现场道路未设置减速带和限速标志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装载机驾驶员雷亮,在占道工地车辆出入口存在视线盲区情况下,未听从施工员指挥,擅自驾驶装载机驶离工地上路行驶,在经过出入口前未认真观察周边路况,未停车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杨某才,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中东路行驶过程中,无交通安全意识,未佩戴头盔。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管理不到位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未对雷亮等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教育和督促其严格执行本单位装载机操作规程。

2、工地安全设施不足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一期)新建项目F 区东面出入口的道路上未设置减速带和限速警示标志;围档开口未设置扩宽视野的喇叭口,也未在正前方设置设置观察两侧来车的凸透镜,存在出入工地的车辆跟在路中东路经过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可能发生碰撞的事故隐患。

最终,调查组认为,雷亮,涉事装载机驾驶员,在占道工地车辆出入口存在视线盲区情况下,未听从施工员指挥,擅自驾驶装载机驶离工地上路行驶,在经过出入口前未认真观察周边路况,未停车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其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理。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F区东面出入口存有出入工地的车辆跟在路中东路经过 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可能发生碰撞的事故隐患,未对雷亮 等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鉴于本起事故只造成1人受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300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调查组建议不对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事故责任罚款处罚,对该公司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由滨海湾新区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卢忠原,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农业公园(一期)新建项目经 理兼项目负责人,未对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 F区东面出入口存有出入工地的车 辆跟在路中东路经过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可能发生碰撞的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鉴于本起事故只造成1人受伤,事故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300万元,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调查组建议不对卢忠原给予事故责任 罚款处罚,对其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由滨海湾新区农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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