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连吃两张罚单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连吃两张罚单
2024年04月25日 23:24 中国基建报

4月25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条款,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近期连吃两张罚单,处罚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3.26138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海建)字﹝2024﹞第610035号显示——

企业名称: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23503023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7

处罚内容:对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壹万元(10000.00)人民币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0

违法行为类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1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检查人员对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区京昌路楔形绿地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小月河科技园一号路、小月河科技园西路(小月河科技园一号路-科芸路)道路工程及小月河科技园二号路、三号路、小月河科技园西路(科芸路-小月河科技园三号路)道路和随路管线工程进行检查,检查该项目在电力隧道暗挖、深度超过5米雨污水沟槽开挖等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发现项目经理长期不在位履职。该行为涉嫌违反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该单位主动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项目经理已经到岗履职,未造成严重后果;符合《关于规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第二项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拟决定对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对项目经理赵**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 2024年04月16日前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

处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图源:信用中国)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25号显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7

处罚内容:给予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处该行为直接涉及的分项工程合同价款(1304553.37元)2.5%的罚款,罚款金额32613.83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3.261383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3500A010、C1655800A010。

违法事实: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顺义区高丽营镇的顺义区高丽营镇副中心区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单位。2023年12月1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该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该工程污水管线为W1-W32段,检查当日污水管线已回填完成。施工单位仅进行污水W14-W15、W17-W18管段的闭水试验,未对其余管段进行闭水试验(管道密封性试验)就已回填的行为,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编号:Z2018S067-SS01)第五段设计要求中第10条“管道密封性检验合格后立即进行沟槽回填”要求不符。该行为属于在施工中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行为,直接涉及的工程合同价款为1304553.37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3500A010、C1655800A010。

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8-10,法定代表人为李青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723503023,企业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府前街6号。股权穿透图显示,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周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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