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015号
2024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宁夏分公司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专用铁路托运铁路危险货物柴油时装车超载。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4年10月22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和《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三类第34条严重阶次之规定,责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宁夏分公司限期改正,给予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信息来源: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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