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临沧市“12·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2024年12月1日上午7时30分许,临沧市镇康县原云南康达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岗职工安置房(福康佳苑)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项目涉及的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耿马孟定荣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百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云南同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以下简称“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现对该起事故涉及的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红牌警示1年。同时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通报,并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
请属地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日
(信息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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