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士向
《政风热线》反映:
位于无锡的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在今年七月取得二级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对外运营,但是该院实际上采取的是对外分包的方式,内部只有四家医美整形机构在经营,且各自收费,无统一标准。除了整形科室以外,院内其它应具备的床位和科室都没有,完全不符合二级医院的标准和要求。
记者实地探访:只有医美机构在经营
工作人员:“二级医院,有资质”
为核实情况,记者来到这家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大厅看到该院公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显示其诊疗科目包含内科、外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等内容。
记者走进一楼一间标有“整形外科”的场所,看到有客户上门,一名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称,他们主要从事眼袋微整形手术,现场就有整形专家坐诊,可以提供咨询服务。无论眼袋内切还是外切,手术费用均要几千元。当记者询问其是否具备资质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有资质,我们这边是二级医院。因为我们不是病理医院,主要是做外科整形这一块的,所以没有开药、收银这些窗口。楼上就有手术室,你要做的话现在就可以给你安排。”
那该场所的二楼真的是医美整形的手术室吗?记者又前往二楼一探究竟,发现这里却是另一家医美机构。
“我们就是君复医院,整个二楼都是我们眼科,做眼袋整形。一层二层不是一家,他们做的是打针、开刀的,我们家是不开刀的,就是技术给你做掉眼袋,弄一个小针眼,把你的脂肪液化再抽出来。”
在暗访调查中,记者看到该医院电梯口的楼层导引上显示三、四、六、七层都是病区,但是记者在电梯内按动三层以上的楼层按钮,却均没有反应,无法到达。于是记者通过消防楼梯前往该场所的三层,没想到这里竟是一家月子中心。
无锡卫健委:
已立案调查,调查需要时间
记者查询无锡市卫健委官网发现,在今年七月公示的“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拟批准无锡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执业公示书”中显示,该医院设有床位100张,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可从现场调查情况看,院内并没有看到病房床位,更没有见到其他诊疗科室,与公示书上的内容并不相符。
据无锡市12345政务热线反馈,卫健部门此前接到过质疑该医院资质的投诉,并于10月22日赴现场检查,“根据在现场查验的科室合作协议、场地租赁合作协议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对于无锡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情况已经立案调查。”于是,记者来到属地所在的无锡市梁溪区卫生监督所追问此事。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调查需要时间,目前发现该医院内至少有四家医美机构。
“我们是找他有没有出租承包的情况,这些医美机构肯定不会自己去办资质,肯定是用的君复的二级医院资质。如果查实存在出租承包情况的话,那肯定是不允许的,现在有部分还是查实的。”
医院如何取得资质?
当地相关部门“踢起皮球”
既然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实际运营情况与获批要求相去甚远,那此前又是如何通过当地卫健部门的验收并取得二级医院资质的呢?
“这张证不是我们梁溪区发的,是市卫健委许可处发放的,当时发放要审核的,怎么审核的得去找他们。”
“许可证是我们发的,目前在有效期内。二级医院要求至少100张床位,对于中西医结合医院办证有标准,科室、人员配备文件上都有要求。”
据无锡市市民中心卫健委办证窗口的这名工作人员介绍,作为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必须满足住院床位总数100-349张的要求;在科室设置方面,要设有六个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同时至少要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等医技科室。但眼下面对君复中西医结合医院不符合二级医院标准又是如何获批的质疑,无锡市卫健部门许可处和市卫生监督所又相互踢起了皮球。
“可以跟市卫生监督所反映,不是许可处的事,日常管理、监督执法是市卫生监督所管,都有分工的。”
无锡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
“要去找卫健委发证机构许可处,在市民中心发证许可的窗口,先找那边,他们发证他们管的,不符合要求你跟他们反映啊。”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
针对该情况回应
针对这家二级医院目前涉嫌存在的种种问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明确要求在医疗机构设置时要设有一定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时要对相关人员、设备、相应的技术审核,审核过后再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并且明确核定的诊疗科目和床位,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时要到现场核查相关情况。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处长 高 鹏:
按照国家发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院里面的临床科室,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则。对于这个问题,卫生监督所必须要受理,卫生行政部门要跟进,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金宏:
对于医疗这方面的监管应该是全链条的,是通过上下和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来实现的。从整个过程来看。第一,行政审批环节必须严格把关,现场验收,核发相应的医疗机构许可证。第二,运行过程中要加强日常监督,比如说对于医疗机构这一块,双随机检查和年度校验必须要执行,按照规模和经营性质来确定是每一年还是每两年现场校验其运营情况。
去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已经明确,县区卫生监督部门首先负有属地责任,应履行首接负责制,内部如何运转是内部的事情,但对于相应线索必须接下来,研判是否受理,再进入调查取证处理的环节。我们会和当地卫健部门联系督办此事。
(来源: 政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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