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高处坠亡!中山三角进源路1号建筑工地8·22事故查明

工人高处坠亡!中山三角进源路1号建筑工地8·22事故查明
2025年01月14日 23:03 中国基建报

1月14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三角进源路1号建筑工地8·22高处坠落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中山三角进源路1号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一人死亡。

据事故调查报告披露,2023年5月25日,富山精密电镀(中山)有限公司与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立木富山基础电子元器件产研基地厂房一、二、三工程发包给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内容是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主材,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根据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富山精密电镀(中山)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为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50分左右,三角镇进源路1号的富山精密电镀(中山)有限公司建筑工地负一层地下室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工人郭某坠落致死。负一层地下室高4.8米,郭某、彭某霜用作批灰作业的移动式操作平台高2.8米,该移动式操作平台验收时平台上有1.2米高护栏,有不带护圈的垂直挂梯,但郭某将施工平台转移到发生事故地下室房间时拆除,作业时未重新安装上。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称未发现移动平台护栏和垂直挂梯未安装的行为。8月22日上午9时50分左右,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员工彭某霜和郭某在负一层地面挪动两个操作平台(各自单独使用一个),准备下一墙面作业,挪动后彭某霜爬到自己使用的一个操作平台上面,站在中间位置准备施工,突然听到坠落声音后,回头发现郭某躺在另外一个操作平台侧面的地上,后报120和110,120和110到场后,郭某已无生命体征。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杭州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周某成,对事故负有责任,均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监理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建议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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