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级有关单位:
在202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含杭州、宁波全部专业及绍兴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过程中,经调查核实,陈某龙、荀某等2人申报材料造假,存在提交在假冒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篡改相关工程业绩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第五十五条、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4〕241)第四条第(七)款等规定,对上述2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 年。同时,责令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进行整改,并于本通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处理结果及整改报告报送属地市中评委办和省高评委办。
各级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强化审核管理,对职称申报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审核指导,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引以为戒,严守职业操守,合法合规申报职称,共同维护好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环境。
附件:陈某龙等2人情况一览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0日
(信息来源:浙江省住建厅)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表情
登录|注册
|退出
分享到微博
发布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更多精彩评论>>
财经自媒体联盟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