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全文共8个部分35个内容。
文件的第5部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的第24个内容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具体内容为:
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
加强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
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
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在3月1日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一文中,也有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
文件第3部分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的第18条内容为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
具体内容为:
发展智慧农业。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支持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研发应用。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制度。
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引导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各类主体布局乡村。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中央一号文件里的数字乡村: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数字乡村建设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更是农村加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此外,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
2020年5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0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并在2020年9月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公布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并对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在政策、技术的支持下,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种植、养殖企业(如大北农、中粮集团、温氏股份等)和一批具有智能技术的现代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已经投入到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中去。
但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数字乡村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区域特色、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数据采集难、数字化需求不足与生产规模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和建设资金、城乡数字鸿沟短期内难以有效消除等问题。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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