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6月30日

广西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6月30日
2024年03月26日 22:10 贺州日报官微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获悉,2024年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参保缴费期已从2024年2月29日延长至6月30日,此日期前缴费还能享受财政补助。居民医保超过缴费期缴费,将产生医保待遇等待期。

据了解,2024年广西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2月29日结束。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自治区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决定延长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至6月30日。其中,3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和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023年广西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财政补助640元/人·年。据广西居民医保有关政策,6月30日前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费用的,可享受政府补助,逾期将自行承担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及财政补助部分。

记者:李新颖

编辑:张雅洁

校对:覃丽华

审核:黄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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