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对象
全国各高校有意向来我市开展社会实习(实践)锻炼的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二、实习时间
社会实习(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为1-3个月,具体时间结合各院校开学时间安排和学生个人意向。
三、实习单位及内容
1.实习单位:包头市旗县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包头市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
2.实习内容:根据单位提供的岗位,开展与大学生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的实习(实践)工作,包括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或承担企事业单位行政、宣传等工作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实习(实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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