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股票期权细则来了!标的需满足5大条件

深交所股票期权细则来了!标的需满足5大条件
2019年12月07日 17:46 财联社APP

财联社12月7日讯,12月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深交所已形成内容齐备、体系健全、层次清晰的股票期权制度体系,为深市期权平稳启动推出夯实了制度基础,有助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深交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是规范股票期权运行的制度依据,内容涵盖合约管理、交易与行权、风险控制、交易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市商管理等事项,对组合策略、组合行权、做市商双边报价、便利投资者开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大宗交易、证券保证金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未来业务创新预留空间。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的制定充分吸取了市场已有经验。近期深交所已完成ETF交易结算模式调整,更加便利投资者交易。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大宗交易(第4.6.8条)、证券保证金(第6.8条至第6.11条)的规定暂不施行,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为加强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的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现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股票期权试点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期权交易,促进期权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的流动性,规范期权做市商的做市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投资者询价及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第三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暂不施行,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为规范股票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持仓限额管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条款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合约条款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条款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合约条款管理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及关于股票期权程序化交易管理的通知、关于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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