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5日讯(记者 封其娟)年初至今,已见多家私募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向外提供借款被罚。
陕西证监局、青岛证监局最新披露,辖区内均有私募因向外出借资金被罚。罚单指出,因以私募基金财产对外提供借款,青岛海丝泉宗以及时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宋秀红、现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刘家良、总经理王朝晖,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陕西和灵投资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违反基金合同约定举借债务,向外出借资金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部分投资项目退出后资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分配。由此,私募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相关整改情况。
实际上,今年以来已有多家私募因向外提供借款被罚。其中,除了地方监管下发罚单外,不少私募已被中基协撤销管理人登记。经查这些私募,多数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
据中基协披露,广东华璞因将私募基金财产投向借贷业务,北京乾丰因向北京一文化传媒公司提供月息1%的借贷服务,分别在今年8月、6月被协会注销;因向房地产公司提供借款,业如天建遭中基协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今年9月,巨鲸财富及实控人倪心刚再度遭罚。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违规事实中,就包括挪用基金财产380万元用于向第三方提供借款。针对该违规行为,该局对巨鲸财富、倪心刚各自处罚3万元。
青岛、陕西辖区内私募因出借资金被罚
据中基协,同是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海丝泉宗,成立于2015年9月,2016年1月完成登记,注册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万元,于协会登记的管理规模区间在20-50亿元。
天眼查显示,2021年11月,海丝泉宗法定代表人由宋秀红变更为刘家良,宋秀红同时退出高管人员备案名单。股东结构上,海丝泉宗目前由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创投)、青岛玖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润投资)、王朝晖分别持股36%、32%、32%。其中,青岛市国资委旗下青岛城投集团全资控股青岛城投创投。
据天眼查,海丝泉宗将玖润投资所持320万股于2023年5月登记出质,质权人显示为青岛汇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陕西和灵投资还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管理人及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信息的违规事实。
成立于2012年6月的陕西和灵投资也是一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2015年9月完成登记,注册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万元,登记的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中基协红字提示,该私募存在信息报送异常、投资者定向披露账户开立率低、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等情形。
天眼查显示,陕西和灵投资由葛亚君、北京和灵投资、陕西金控集团分别持股80%、10%、10%。
陕西监管局同时披露了2则私募罚单。除了陕西和灵投资,汉源汇通存在三类违规问题:一是管理的母基金和子基金期限错配,母基金到期日早于子基金;二是部分基金投资运作信息填报不准确;三是部分基金以明股实债方式进行投资,不与投资项目的资产、收益、风险等情况挂钩。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汉源汇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韩元汇通成立于2017年3月,次月完成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比例为25%。这是一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规模区间在10-20亿元。实控人李博铮还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陕西君研基金的实控人。公开资料显示,李博铮,曾任西科天使基金副总经理等。曾主导参与帆股份、国投安信、东润环能、华江环保、基美影业等定增项目。
年内多家私募因提供借贷业务被罚
年初至今,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投向借贷业务被罚的私募也不在少数。
今年9月,巨鲸财富及实控人倪心刚再度遭罚。浙江证监局罚单指出,作为湖州鲸恩、湖州鲸琮、湖州鲸德、湖州俊宇、湖州鲸琰5家私募的实际管理人。2021年8月19日,巨鲸财富挪用湖州鲸恩380万元用于向第三方提供借款。2021年9月,第三方归还该笔借款;5家合伙企业成立至今,巨鲸财富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同时,巨鲸财富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5家合伙企业将募集资金用于借款、往来款以及投资于合伙协议约定投资范围之外其他项目的情况。
对于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该局决定:对巨鲸财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对倪心刚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对于未按照合同约定披露信息,该局决定:对巨鲸财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13万元;对倪心刚给予警告罚款8万元。
据今年9月罚单,广东华璞存在将私募基金财产投向借贷业务的违规事实。旗下唯一备案产品“深圳太苍”2019年12月4日与深圳某网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向某网络公司借款599.4万元。合同签约后2天,“深圳太苍”向单一投资者许某某累计募集599.4万元并全部转账给该网络公司。“深圳太苍基金”的财产全部用于借贷,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关于私募投资基金不应是借贷活动的规定。
由此,中基协决定撤销广东华璞管理人登记。
中基协7月罚单指出,北京乾丰长期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据该私募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借款协议,自2020年至今,北京乾丰每年的营业收入全部为咨询服务收入,具体是为客户提供融资、风控咨询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乾丰2023年8月还向清合(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月息1%的借贷服务。
北京乾丰提出申辩意见,申请免除处分。但中基协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撤销北京乾丰管理人登记。
6月罚单指出,因业如天建存在两大违规事实,一是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借款;二是未按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中基协决定对该私募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根据相关民事判决书,2021年3月10日,业如天建与无锡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无锡某房地产公司等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同日又与这2家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前述协议约定,除触发提前退出回购的条件外,某房地产开发集团应当在“慧力二号”(业如天建旗下私募产品)支付投资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及12个月内按照约定的频率和利率支付回购价款。同年5月25日,付款方“上海业如天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慧力二号”,向收款方某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支付2亿元。中基协认定,上述安排实际为“慧力二号”为被投企业提供借款,且借款金额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的20%。
(财联社记者 封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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