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对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48%和58%】财联社1月2日电,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2月5日前反馈意见。意见稿提出,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48%和58%。对核算年度生产量 2000 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 4%的,其达标值放宽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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