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公开征意 明确债券型与指数型基金赎回费豁免安排】财联社12月31日电,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认真研究并充分采纳了公开征求的意见,特别是对各方比较关注的债券型基金与指数型基金的赎回费安排,区分不同投资者类型进行适当优化。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期满7日的场外指数基金、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对机构投资者持有期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豁免赎回费要求。此前,在今年9月5日至10月5日新规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市场各方评价积极正面,内容规定体现以提升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的改革发展导向,有利于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由重首发向重保有转变,同时也对部分条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财联社记者 周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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