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险福建分公司以案说险丨保险欺诈:倒签单

平安养老险福建分公司以案说险丨保险欺诈:倒签单
2024年09月13日 11:41 综讯

案件背景

2023年3月9日晚11点时,客户付某荣在我司投保一份员工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额50万,2023年3月17日付某荣报案称其单位员工叶某茂于2023年3月10日在单位上班时突然晕倒,送医抢救无效。我司在接到付某荣报案后,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理赔调查工作时发现,付某的行为涉嫌“倒签单”。

经我司查勘人员走访抢救医院、派出所等地,调取事发地点监控视频确定事发时间为2023年3月9日晚22:40,为出险后投保的“倒签单”。最终以“倒签单”为由对本案进行拒赔处理。

法规解析

客户发生意外事故后再投保,保单生效后,谎报出险时间,将投保前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伪造成投保后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典型的保险欺诈行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可以做出拒付解约不退费处理的决定。

《反保险欺诈指引》第三条,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

《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款,投保人故意不愿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贵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信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风险提示

保险“倒签单”倒签单就是出险在先,保险在后。保单的期限在风险没有确定以前就应该确定,风险已经出现,保险公司再签发的保单叫倒签单。实际上,这种行为属于保险欺诈行为。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对法律条款认知不足,不少人在一念之间掉入到“倒签单”的旋涡中,走上保险欺诈的不归路。

因此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拒绝保险欺诈,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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