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规定仅仅方便结婚,不方便离婚吗?我看不一定!

修改的规定仅仅方便结婚,不方便离婚吗?我看不一定!
2024年08月15日 16:55 雷家茂律师
#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申请撤回##律师说法# 修改的规定仅仅方便结婚,不方便离婚吗?我看不一定!看到了一堆关于婚姻的热搜,什么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申请撤回、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结婚登记或将取消地域限制、重大疾病不告知可以撤销婚姻,有朋友说了,这些消息看来是利好结婚,不利好离婚呀!你怎么看呢?注意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民政部在网站发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就是还是草案,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还没有实行,也就是说现在去结婚还是要户口簿的。不过,既然草案中取消了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那么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正式施行的规定应该变化不大。另外,很多人好像只看到了结婚的便利,而没有看到离婚便利。注意了,婚姻登记,既包括结婚的登记,也包括离婚的登记呀,既然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那就意味着不用跑回老家去离婚了,在异地也可以办离婚了,那这不是方便离婚吗?那至于离婚冷静期的事情,每是个老话题了,《民法典》生效时就开始施行了,不新鲜了。对此,我的想法是,结婚登记要便利,离婚渠道也要畅通,结婚前要考虑清楚,离婚前也要深思熟虑,既然选择了就要有担当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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