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管局官员称企业跨境融资需保持理性 绝不可盲目借外债加杠杆

中国外管局官员称企业跨境融资需保持理性 绝不可盲目借外债加杠杆
2020年04月04日 13:47 财华社Finet

路透北京4月3日 -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表示,近期改进外债管理措施,客观上旨在为境內主体跨境融资提供较大的便利;而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需理性对待,绝不可盲目地借外债加杠杆。

《中国外汇》杂志刊登署名叶海生的文章并指出,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的影响,国际市场动荡加剧。由于疫情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市场情绪的影响还会持续,故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企业开展跨境融资面临的汇率风险急剧增加。

“3月份以来,随着全球市场各类资产价格的暴跌,不少机构认为是‘抄底’的好机会,要求监管机构放松资金流出限制(如放宽QDII额度),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天真和理想化。”他在文章中说。

叶海生并称,经济向好适当加杠杆可以获得较高收益;但在当前形势下,加杠杆无异于“自杀”。实际上,去年以来已有不少机构在境外投资中尝到了加杠杆的“苦果”。

市场主体要强化外债风险管控,尤其是外债借入环节的汇率风险管理,防范于前,坚持汇率中性原则。在当前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汇率变化的经济风险,并增对加汇率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利用交叉货币利率掉期工具或组合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

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随后国家外管局又将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

叶海生指出,上述外债政策调整,不会引发外债规模的大幅上升,也不会加剧中国的外债风险。同时,在具体操作中,相关管理部门也会严格把关。

“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受宏观调控的行业和企业,不能享受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他在文章中提到,“对享受便利化额度的试点企业,会严把资质关,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定期监测和事后监管。”

此前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截至2019年末中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573亿美元,较9月末增加78亿美元。外管局认为,中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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