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本科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情况公布

省属本科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情况公布
2024年04月15日 17:42 陕西省教育厅

省属各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省属本科高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结合学校自评和上报材料及实地核查等情况,经研究,认定西北大学等16所高校(名单见附件)为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并将此次验收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省属本科高校共计51所,本次实际参与达标验收工作49所,验收工作采取学校对标自评、省级审核资料和组织专家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在资料报送截止日前,仅30所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其余高校经多次督促下对自评资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增补,最终仍有部分高校的支撑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或未报送。综合各高校自评和上报材料情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部分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二、工作成效

(一)机构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有力。大多数学校设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完善、机制健全,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建设、统筹协调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如安康学院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办法》《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有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规范意识,注重能力培养。绝大多数学校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要求,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学生培养目标,通过宣传和培训逐步提高学生参测率及达标率。如西安石油大学积极协办全国大学生普通话大赛,组织开展培训辅导及诗文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提升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陕西服装学院将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业务考核内容,作为新教师录用的标准之一。

(三)开设特色课程,弘扬优秀文化。绝大多数学校依托地域资源和学校文化,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创新开展语言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如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理工大学等高校开设中华经典诵读、鉴赏等课程,组织语言文字类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开展丰富活动,增强学生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西安外事学院等高校借助校内外资源,积极开展中外语言文化交流,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

(四)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绝大多数学校利用学校网站、信息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定期更新;组织开展语言文化类相关活动,营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如西安科技大学“胡杨花”青年学生宣讲团立足校园、辐射周边、深入群众,运用普通话扎实做好党史宣讲;西安翻译学院以推普周为契机,组织二级学院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营造学校推普浓厚氛围。

(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强国建设。各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推普工作。如西北大学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省际语言文字交流培训;渭南师范学院师生走进中小学校、机关单位,开展传统文化讲座、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相关培训,助力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建设;商洛学院、西安培华学院等高校开展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丝路携手,乡村振兴”推普社会实践队走进宝鸡开展普通话推广。

(六)规范测试流程,提升工作效能。本次达标验收工作涉及高校34个普通话测试站。各测试站点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以测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以硬件升级营造良好环境,以流程优化提升测试效率,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如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出台普通话测试相关管理规定,定期组织测试员培训,规范管理测试过程,积极承担社会考生普通话测试,取得较好社会影响。

三、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9所高校未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缺少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存在对待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不重视、资料提交不及时、相关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等情况。个别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设立在二级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得不到保障。12所高校没有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8所没有开展推普周活动,3所学校未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二)规范意识有待增强。个别高校未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未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教材审查和学位论文抽检范围。部分高校存在教师普通话水平不达标、学生普通话水平参测率低等情况。19所高校未开设语言文字相关课程,11所高校未成立语言文字相关社团,导致活动开展不广泛,培养学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作用不明显。

(三)服务作用有待加强。部分高校在聚焦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将语言文字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有机融合,发挥作用还不充分,参与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发挥不够明显。

(四)科研成效有待提升。部分高校推动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聚焦社会应用作用体现不明显。语言文字课题科研成果较少,学科优势未能很好发挥,应用辐射范围不广。在创新数字化智能化推普新模式、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效能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高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基础阵地,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机制,重视宣传教育,保障经费投入,积极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

(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发展。各校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培养学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意识)。强化学生口语表达、书面写作、汉字书写、经典诗文和书法赏析能力培养,促进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积极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相关培训,促进提升用语用字规范意识。

(三)丰富载体。各校要发挥学科优势,发掘校内资源,加强语言文化类优质课程开发和社团活动建设,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语言文字实践活动,面向农村地区、重点领域人群,通过开展培训等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的学校,要以新媒体、新技术为载体,以信息化、数字化为依托,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新路径。

(四)加强整改。请各高校对照通报反馈情况,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未达标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严格对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高等学校)》,查找不足,落实整改,于2024年6月底前将整改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今年将对未达标的学校安排复验,结果予以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省属本科院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名单

(16所)

编辑 | 炜琳     初审 | 陈浩     终审 | 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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