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博物馆文物和藏品征集公告

鸡泽县博物馆文物和藏品征集公告
2025年01月04日 15:42 邯郸新闻网

鸡泽县博物馆是鸡泽县属唯一的地方综合性博物馆,目前已建成开馆。为了进一步构建新馆展陈体系,填补馆藏空白,丰富地方历史文化研究,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鸡泽县博物馆根据自身定位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及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古代文物藏品

1.反映古代鸡泽生态环境变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以及重大事件的实物和文献资料,包括自然标本、金属器、陶器、瓷器、木器、建筑构件、古籍善本、碑刻、拓片、族谱、史志等。

2.反映鸡泽当地各族群的历史文化、生产生活、风俗习惯、民间信仰等方面的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包括劳动工具、商业用具、生活用品、传统工艺品等。

(二)近代文物藏品

1.反映近代以来鸡泽城镇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及社会生活变迁等方面的实物以及文献资料,包括生产生活用具、建筑构件、牌匾、老照片、契证、票据、货币、广告商标、内部文件、设计图纸、档案资料、报刊、地图、信函、日记、手稿、著作等。

2.反映近代以来发生在鸡泽以及与鸡泽相关的重大革命事件、重要革命人物的相关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包括纪念物、证章、武器、军装、旗帜、传单、布告、会议记录、书信、手稿、老照片、音像制品等。

(三)现当代相关物证藏品

1.反映鸡泽现当代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物证,如文稿、报刊、照片、录音(像)带、唱片、奖章、徽章、奖杯、纪念章、证书等。

2.反映鸡泽现当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发展以及见证鸡泽现当代精神的相关物证,如文学作品、书法、绘画、雕塑、邮品、门票、车票、债券、侨汇券、股票认购证、粮票、布票、家具、家用电器、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农林渔、手工业、工商业等各行业设备装备及其产品等。

(四)华人华侨及旅港澳鸡泽人相关藏品

1.反映鸡泽历代华人华侨、旅港澳鸡泽人在侨居地生活、学习、工作,鸡泽籍华人华侨及旅港澳社团组织等方面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包括侨批、签证、口供纸、照片、档案资料、汇票、车船票、教科书、生产生活用具、章程、校徽、店铺(公司)牌匾、账簿、会刊、印章等。

2.反映鸡泽籍华人华侨、旅港澳鸡泽人及社团组织参与和支援中国革命、国家建设、地方建设、慈善赈灾等方面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包括会刊、捐款票据、照片、勋章、纪念章、生产生活用品、手稿、信函、档案资料等。

(五)名人名家相关藏品

反映鸡泽籍及流寓鸡泽地区名人名家相关的实物、文献及影像资料,如牌匾、碑刻、字画、书籍、信札、拓本、史志、族谱、遗物等。

(六)传统艺术类藏品

反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代表性、技艺高超的历代珍贵艺术品和传统工艺品,包括但不限于玉器、金银器、陶器、珐琅器、广彩、漆器、广绣、木雕等。

二、征集类别

征集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书画、玉石器、宝石、漆器、金属器、石刻、砖瓦、珐琅器、玻璃器、度量衡器、竹木牙角器、文房、家具、钱币、票证、邮品、宣传品、音像制品、织绣、皮革、古籍善本、碑帖拓本、档案文书、运输工具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个人或单位捐赠,捐赠藏品坚持自愿原则。符合博物馆入藏条件的,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在陈列时标注藏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

2.借展与代管:文物藏品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藏品借与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博物馆保存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展或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所有权不变,由鸡泽县博物馆进行展出和安全保管。

3.移交:国家公安、司法、工商、监察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4.复制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特别珍贵且收藏机构或个人需自行保存原件的文物,经协商同意,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四、征集要求

1.藏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文物藏品所有者承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藏品征集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3.文物藏品所有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鸡泽县博物馆文物和藏品征集意向信息》至指定邮箱(jzxbwg@163.com),鸡泽县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1个月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文物藏品所有者。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

4.文物藏品所有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鸡泽县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文物藏品所有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征集程序结束。

五、征集程序

1.征集调查。收集信息后,对拟征集物的来源合法性、是否符合征集方向等进行初审,留取符合要求的信息,并及时反馈给文物藏品所有者。

2.专家鉴定。博物馆召开会议,研究征集物信息,提出《拟征集物清单》,并组织三个以上相应研究方向的专家,对拟征集物的真伪,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流传经历等进行鉴定。鉴定评估完成后,由专家填写鉴定评估意见表。博物馆不接受《拟征集物清单》以外的实物鉴定,敬请理解。

3.征集实施。博物馆召开会议,形成征集决策意见。如确定征集,则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征集程序。征集双方应就捐赠物的名称、数量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等订立协议,填写藏品征集信息表。

4.建档备案。保管部门应于征集物入馆验收后尽快完成藏品编目、建档工作,属于文物的,设置文物档案,并依法备案。应将征集过程所有原始资料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六、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支持博物馆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事业。

联系人:陈瑞欣张兵虎

联系电话:0310-7566001

电子邮箱:jzxbwg@163.com

地址:鸡泽县人民路与毛遂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让我们共同为弘扬民族文化、传承历史记忆贡献力量!

来源:精彩鸡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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