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帅后不到一个月后,盛银消费金融遭监管处罚20万元

换帅后不到一个月后,盛银消费金融遭监管处罚20万元
2019年09月11日 19:13 柒财经

9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网站披露辽宁银保监局对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辽银保监罚决〔2019〕38号)。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表,盛银消费金融因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审慎引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辽宁银保监局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9月6日。

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是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股东为盛京银行、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0%、20%、20%。至今,该消费金融公司已开业3年有余。

据了解,截至2019年6月30日,盛银消费金融总资产28.49亿元,贷款余额23.71亿元,累计服务客户81.3万人。报告期内,盛银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8113.13万元,拨备前利润1627.58万元,不良率为0.27%。

事实上,盛银消费金融近期风波不断,堪称多事之秋。此前,柒财经旗下柒闻网曾报道,用户在盛银消费金融APP在“我的额度”、“商户分期”、“贷款申请”等入口进行贷款申请,系统显示“暂未开通,敬请期待”。该公司客服表示,贷款项目均已暂停,正处于优化升级中。

而后,盛银消费金融发布声明称,其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2019年以来,我司已累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近40亿元,比年初增长6倍,日均放款近万笔。该消费金融公司还称,其APP目前为内测版本,并未正式对社会开放,不存在暂停情况。

据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盛银消费金融今年上半年管理层变动频繁。其中,8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批复称,核准李欣担任盛银消费金融董事长。7月初,辽宁银保监局也公告核准包宏、李欣、詹匡文在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董事任职资格。

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前董事长为孙永生,兼任盛京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工商信息显示,孙永生还是盛银消费金融的法定代表人。此外,盛银消费金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王培军也来自盛京银行,曾担任盛京银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盛银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盛银消费金融成立之初的几年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整体的业务发展相对来讲会比较慢一些。但从2018年第四季度以来,从业务模式、内部执行管理及业务发展上都进入了新阶段。

不过,截至目前,盛银消费金融还在其服务协议中罗列了霸王条款。根据服务协议,用户根据协议及先关规则签署电子合同后,用户无法查看该合同。有律师认为,盛银消费金融注册协议中的该类条款具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最终要看法院如何界定。

此外,盛银消费金融在其注册协议中强调,其将对用户在该软件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无论该操作的目的最终能否实现。这也意味着,无论是登录,还是退出,或是输入文字、上传图片等,均将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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