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收监管工作函股价下挫 今年来4收监管文书

博瑞医药收监管工作函股价下挫 今年来4收监管文书
2020年07月01日 11:42 中国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据上交所官网今日消息,上交所今日对博瑞医药(688166.SH)对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对博瑞医药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博瑞医药今年来第4次受到监管处罚。

  2020年3月1日,上交所下发“上证科创公监函〔2020〕0001号”,指出博瑞医药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对博瑞医药予以监管关注。

  经查明,博瑞医药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公司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和制剂技术,并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经核实,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博瑞医药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2020年3月1日,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3号,对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

  据这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在前述《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披露后,当天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博瑞医药研发生产的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肯定不是实验室的那种样品,而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上交所指出,在相关信息披露中,博瑞医药未能明确区分相关药品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所披露的“批量生产”实际属于药品研发阶段,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博瑞医药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进一步混淆了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相关表述不清晰、不准确。王征野作为博瑞医药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对博瑞医药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对公开媒体的相关表述不清晰、不准确。

  王征野提出异议,在异议回复中提出“批量生产”相关表述系药品研发注册领域的术语,不存在不准确的情形等,但上交所对王征野所提出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2020年3月1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2020〕38号”文,对博瑞医药及董事会秘书王征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监管局在警示函中指出,博瑞医药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未考虑一般语义的理解,亦未作出专门说明,不能准确描述抗病毒药物研制的进展,信息披露不准确。

  截至今日午间收盘,博瑞医药报59.92元,下跌3.18%,换手率2.75%,总市值245.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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