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年11月19日 16:36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北京纪检监察网于昨日发布《中共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显示,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北京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21日,市委巡视组向农商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及市国资委党委重要文件精神,加大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研讨频次,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管辖支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管理办法(试行)》,在支行党委开展巡听旁听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开展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理论武装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2.针对“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之中的意识不强”问题

  农商行党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顶层设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公司章程中涉及党建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修订,进一步将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打造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3.针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完成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坚持服务三农,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创新推出特色优势涉农和小微金融产品与服务,有力增强金融服务城乡能力。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服务三农、民营和小微的重要政策精神,结合农商行发展实际,先后出台了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及配套举措的意见、年度普惠金融发展策略、助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指引等行内配套指导性文件,确保相关政策能够有效实施。同时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北京乡村旅游重点村相关工作,做实做细涉农和小微业务。三是全面启动了IPO工作。

  二、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方面

  1.针对“认识不够清晰、领会不够深刻”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农商行党委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行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带头整改,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责任,严格落实“三个纳入”“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二是深入专题研究,持续加强对管辖支行的督促和指导。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纪委会专题学习,并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组织专题培训,加强通报交流,开展专题督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基层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4项制度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制落实,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线。四是强化机制落实。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定期通报、专题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

  2.针对“传导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北京农商银行意识形态专题督查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传导到支行末端。农商行党委专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细化督导内容,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全面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党宣干部培训暨意识形态研讨会、意识形态工作交流会、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就舆情应对相关工作、新媒体运营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培训和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全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水平。

  3.针对“个别环节存在监管漏洞和舆情隐患”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针对微信订阅号稿件授权、审核、发布等重要环节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情况,农商行党委注销该订阅号,对行团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对新媒体、自媒体的舆论引导。制定《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宣传阵地,规范队伍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以青年思想引领、文化建设、价值导向和舆论宣传为重点,严格共青团宣传工作平台、品牌、制度、队伍的建设,健全全行共青团条线宣传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加强意识形态和国家信息安全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宣传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严格规范外请师资管理,出台《关于规范外聘师资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审核师资,确保授课言论正确。

  三、在“回归‘支农支小’本源不到位”方面

  1.针对“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不突出”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涉农业务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普惠金融发展策略》和《坚定助力乡村振兴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指引》,完善《金融支持首都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优化考核激励和业务督导机制,修订涉农贷款业务经营指标,持续强化政策研究和市场调研,积极贯彻国家、北京市和监管机构实施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二是不断创新完善涉农特色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出《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专项融资产品实施细则》《“新民居”贷款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等具体制度,着力做好涉农重点客户的营销推动,不断提高农商行产品的适用性和竞争力。三是持续加大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2.针对“服务小微企业主动性不强”问题

  一是加强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性规划。将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指标体系纳入新版发展战略规划,坚持回归业务本源和专注主业,通过客户拓展、产品创新、机制优化、队伍建设等发展举措,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量”的扩大转向量质并重、持续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并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落实“四单原则”和“六项机制”,制定《关于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及配套举措的意见》等4项制度,为小微业务营销持续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两增两控”目标,缩小同业差距。

  3.针对“普惠金融发展滞后”问题

  一是重心向基层下沉。制定考核及激励机制,对普惠农户贷款设置了专项指标,向郊区管辖支行进行倾斜,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二是创新特色产品和服务,不断优化小微业务流程、机制,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工作水平。

  四、在“服务实体经济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存在‘脱实向虚’倾向”问题

  一是调整投融资策略,适当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投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控制票据业务增长,控制同业资产和投资节奏,积极支持实体经济。三是加大对涉农、脱贫领域的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贴现业务成本,主动支持小微企业和涉农投资。

  2.针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考核激励,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农商行党委积极研究,设立民营企业信贷业务专项考核激励方案,制定文创行业专项考核指标,细化完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开展营销竞赛,提高民营企业营销积极性。二是完善民营企业信贷政策,丰富民营企业金融产品。制定《关于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及配套举措的意见》,持续落实分层授权机制,优化业务流程,丰富民营业务产品体系。探索民营业务供应链营销,针对核心企业组成服务专项小组。全方位、多维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信贷支持体系。

  3.针对“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力度小”问题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了科技创新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中心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结合北京市“三城一区”规划,设立第一批科创金融特色支行和特色网点,成立政策产品团队、业务营销团队、审查审批团队。二是积极支持科创产业。2019年10月,已正式发布科创金融产品手册,为精准营销科创企业客户、提升科创领域的综合化营销服务水平提供了产品支持。

  4.针对“个人消费金融业务持续萎缩”问题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个人金融业务。上线新一代个人信贷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筛选优质客户,实现精准营销。二是优化个人信用贷款相关政策。将个人信用贷款的开办支行扩展至全行范围,启动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主动营销及授信工作。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共有产权养老公寓按揭贷款,积极拓展“个人消费信用贷”产品和信用卡分期业务。三是强化考核激励。调整管辖支行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劳动竞赛,进一步激发支行的营销积极性。

  五、在“防控金融风险有短板”方面

  1.针对“信贷风险防控存在隐患”问题

  一是即查即改,追究责任。针对某公司通过不实信息违规获取贷款以及某公司贷款资金未用于实际经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全部收回并结清问题企业贷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理。二是全面摸排,加强管理。对支行贷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将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三是加强政策传导,积极拓展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做大客户基础,有效防范集团客户集中度过高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严格控制贷款资金用途,避免虚假授信。持续完善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机制,加强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四是持续深化授信队伍能力建设,健全风险重检和督导评价的长效机制。

  2.针对“非信贷资产风险积聚”问题

  一是加强交易对手风险管控。定期评估客户经营情况,动态调整交易对手“黑白名单”,及时优化调整交易对手策略,严控交易对手风险。根据同业客户授信变化,及时更新业务限额,合理管控交易对手风险集中度,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提升合规意识。积极开展“巩固治乱象”“部分重点领域”等专项风险排查,组织开展管辖支行业务检查及合规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针对“流动性风险上升”问题

  一是开展稳存增存系列活动,拓展核心负债来源。建立储蓄存款持续营销机制,深入调研市场利率水平,积极把握重点时期及重点区域,突出储蓄存款差异化定价机制,开展储蓄稳存增存系列工作。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核心负债竞争力。三是统筹做好同业业务发展和流动性管理。合理设定同业负债增速,建立按周监测机制,对同业负债规模进行跟踪统计与分析,同业负债增速得到有效管控。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对管辖支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责任书,指导相关管辖支行对未体现本支行特色的责任书进行完善,避免总、支行主体责任清单存在上下“一般粗”的情况。二是把管辖支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委党建考评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业绩考核及薪酬激励挂钩,并通过管辖支行党委书记述职、开展巡察等方式,跟踪督导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坚决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增设管辖支行党务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调整纪委书记分工,管辖支行纪委书记聚焦监督职责。

  2.针对“对管辖支行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深化“三转”,调整支行纪委书记职责分工,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支行纪委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在管辖支行增设党务工作部门、配备专职纪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工作力量。二是对纪委会运行、信访举报办理、监督执纪等工作要点和规范性要求进行梳理,汇总相关制度规定,推动支行纪委认真学习,对照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组织支行纪检工作人员开展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专题业务培训,规范设置支行信访举报渠道,在农商行门户网站上公布总、支行两级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方式。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沟通和指导,发挥纪委书记季度例会的作用,加强工作交流和探讨,督促和指导重点工作的落实。四是加强培训考核,对全体管辖支行纪委书记开展综合业务培训,组织支行纪委和纪检工作人员观看学习市纪委市监委视频教程,选调支行纪检工作人员“以干代训”,加大对支行纪委履职和纪检工作的现场检查,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3.针对“执纪问责没有做到敢管敢严、动真碰硬”问题

  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的,及时谈话提醒;对严重违纪的,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相应处理。针对巡视指出相关问题,对某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涉嫌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对某支行原行长提议并决定为其司机发放补贴的问题进行了复核,该行长与司机均已离职,行纪委将核查的详细情况向市纪委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持续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七、在“‘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1.针对“业务宣传品发放‘失控’”问题

  一是对2016至2018年宣传品发放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核。二是针对宣传品发放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违规发放宣传品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物品或责令退赔相关费用。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出台了《业务宣传品管理办法(试行)》和《业务宣传品网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项制度,建立了业务宣传品规范管理系统,印发了《业务宣传品管理用户操作手册》,实现宣传品发放制度化、电子化、系统化管理。四是制定大型活动宣传品发放流程,明确出入库、领用、信息核对等专项操作规范,实行批量管理、持续监控、重点核查。同时强化各层级培训,明确各级执行流程和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宣传品发放检查工作,实现管理和教育不留盲区。

  2.针对“小额采购制度缺失”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在总行对全行的财务报销等环节进行统一归口把控的基础上,对相应小额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执纪问责,针对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单独的制度、履行职责不到位,以及对制度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导致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三是单独制定小额采购制度,规范小额采购方式和程序,约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检查监督与考核机制,形成对小额采购独立规范统一的制度约束。四是规范小额采购实施的配套措施,启动全行通用营销品入围采购工作,拟定了全行通用营销品入围商品目录,完成支行车辆定点维保的入围工作,确定了车辆维保定点服务单位。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小额采购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和员工轻微违规行为考核。

  3.针对“工会经费存在超范围支出、发放形式不规范问题”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全面核查。巡视期间进一步规范工会发放法定节假日慰问品的方式,并对工会经费使用是否超范围列支、是否公开、是否专款专用,工会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决策及审批流程是否严谨规范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二是查摆问题,执纪问责。针对总行管理部门疏于督导,支行在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把关不严、超范围列支,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督导。制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审计、重点督导相结合的立体式监督模式,构建工会经费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的日常指导,加大工作事项审核力度,确保全行工会经费使用的依法合规。持续推进工会经费的外部审计,实现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全覆盖。

  4.针对“配备使用公车和楼堂馆所存在违规问题”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全面核查。针对巡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收回公车,调整办公用房,并对公车、办公用房进行全面自查,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查摆问题,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退赔费用、调离岗位等处理。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要求,下发《关于加强加油卡管理的通知》,提出了更加严格具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全行公车管理,修订《北京农商银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细则》,对管辖支行负责人、管辖支行中层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标准进一步明确。

  5.针对“存在官僚主义倾向”问题

  加强调研,建章立制,组织总行和管辖支行听取精简公文会议、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议,制定了精简文件会议八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发文办会统筹管理,杜绝多头发文开会,严禁重复发文,杜绝不发文不办事、不发函不办事,多开视频会议,精简用印签字,减少纸质简报,强化各类活动统筹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为基层减负。

  八、在“人才队伍建设欠谋划”方面

  1.针对“近亲繁殖现象严重”问题

  一是制定亲属回避整改工作计划,召开全行亲属回避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及时全面安排部署亲属回避整改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巡视组对农商行亲属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多措并举,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回避工作。三是提升亲属回避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风险防范能力。四是严把增量关,在招聘工作中,严格落实亲属回避工作要求。五是深化亲属回避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并严格贯彻落实。

  2.针对“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以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为工作重心,通过开展中层选配、中层助理和基层管理人员竞聘工作,不断优化管理人员年龄和学历结构。二是加大管理人员选拔培养力度。加快《管理人员队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年轻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组织年轻管理人员的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推动建立长效选拔培养机制。通过业务技能大赛等形式,加大优秀年轻人才的发掘力度。优化分类分级培训体系,持续加强管理人员队伍教育培养。三是在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军转干部招聘中,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产品研发、营销和信息科技等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队伍。

  九、在“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方面

  1.针对“选人用人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涉及管理人员任免的事项已详细记录相关内容,选人用人记录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对管辖支行的指导,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中,再次对相关制度进行解读,重点对党委会记录的内容和规范性进行了指导。

  2.针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全行中层管理人员同岗位任职时长进行梳理,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且适合交流的人员,有计划地分批进行轮岗。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中层管理人员岗位轮换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轮岗规定,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

  3.针对“首席专家产生过程不透明”问题

  出台了首席专家技术职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升首席专家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4.针对“违规提拔任用‘裸官’”问题

  完成《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办法》《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杜绝“裸官”任职情况再发生。

  5.针对“管理人员兼职上存在管理不严和违规问题”问题

  一是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存在违规兼职的管理人员,即知即改,采取退出兼职岗位、审批同意继续兼任等方式进行清理规范。二是加大对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建立各层级管理人员兼职台账,进行年度报告。三是印发《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加强相关制度规定的教育、解读和宣传,提高管理人员遵守制度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对相关兼职人员采取了书面提醒、谈话教育等处理。

  十、在“基层党建工作不严谨”方面

  1.针对“支部换届环节不严谨”问题

  一是全行基层党委对所辖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宣讲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实现全行党务工作人员和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和党支部书记的专业能力。三是在加强日常督导的同时,在年度党建考评中,加强对支部换届情况的检查力度,通过考核督导,提升换届工作规范性水平。

  2.针对“组织生活会环节不严谨”问题

  一是全行基层党委对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二是在基层党建宣讲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中,对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相关要求等进行培训,不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在年度党建考评中,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相关工作进行严格检查。

  3.针对“党员发展与转正环节不严谨”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流程。细化具体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制作各种模板,编印《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全行党员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对党员发展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等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在年度党建考评中,对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针对“党费收缴环节不严谨”问题

  目前,农商行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系统运行体系和高度集约化的操作管理模式,为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了安全、规范、高效的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服务。

  十一、在“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方面

  针对“主动履职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和举一反三,对设立网点及租赁价格合理性进行回头看,加强拉网式合规性检查,通过与其周边类似房源租赁价格综合对比分析,确保全行网点租赁价格处于合理可控范围。二是增加审批层级,规范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能力,增强审批效力。三是修订并印发《北京农商银行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强化问责机制。四是把好专业关,积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处理好选址难、租金高等难点问题,坚决避免出现网点高租风险和道德风险。五是坚持服务员工,优化报销流程,及时报销费用,将补充医疗季度报销改为月度报销,缓解补充医疗资金的沉淀问题,同时研究和探讨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需求,更充分地发挥补充医疗作用

  十二、在“对上轮巡视反馈的少数问题整改不深入”方面

  1.针对“‘纪委抓党风’局面没有明显改观”问题

  一是完善党的工作机构设置,总行成立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承接原总行纪检监察部的巡察办公室、机关纪委职责,具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要求。在管辖支行设立党群与纪检部,专门负责支行党群纪检工作,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二是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行党委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管辖支行党委党建(含全面从严治党)考评等。行党委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实行“五必谈”,严格实施党内谈话制度。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农商行党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2.针对“‘创新意识不强’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产品创新,开发小微企业特色产品,均已实现业务落地。二是不断完善创新机制,筹备搭建统一的产品管理系统,实现对全行产品统一管理,以满足金融市场快速变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要求。积极支持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3.针对“‘超职数配备’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管理人员轮岗交流、转入业务技术序列等工作,已完成超职数配备问题的整改。修订管理制度,根据新的职数编制,对全行中层领导班子配置情况进行了梳理,已不存在超职数配备情况。

  十三、在“对审计指出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针对“没有举一反三持续整改”问题

  一是开展了信贷管理交叉检查和个人信贷业务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不规范或有误的情况,全部完成整改;对于存在资金流向问题、违规开展个人自助质押贷款等业务,相关贷款已提前收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二是强化贷后管理和督导,通过多种手段,严控信贷资金流向,完善贷后检查相关事项,优化对公信贷管理系统,加强对支行贷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评价,不断提升贷后管理水平。三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检查,聚焦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整改等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对重复发生同类问题的管辖支行以及相应条线的总行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督促全行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质量。

  2.针对“没有剖析问题深入整改”问题

  一是成立了全行集中核算中心,出台管理规定,对全行业务招待费的报销进行了梳理。二是对全行业务招待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印发了《食堂业务招待用餐管理规定》《业务招待费管理实施细则》,在加强制度宣传、培训的同时,将各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情况纳入财务专项检查范围,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十四、在“对银监部门提出的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针对“同业业务增速过快问题未得到遏制”问题

  一是控制同业业务增速,统筹做好同业业务发展安排,推动同业业务回归本源。二是梳理对照同业票据相关问题,逐条对照寻找差距,认真整改落实。

  2.针对“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问题未有效整改”问题

  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2019-2023年)》,整合管辖支行审计职能,推进审计分中心建设,加快构建独立垂直的审计管理体系,规划审计条线新的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人员力量。二是建立管辖支行审计岗员工“双线”考评机制,从执岗效能、职业素质等方面对管辖支行审计岗人员定期开展考评,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独立性。

  下一步,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巩固深化扩大整改成果,抓好长期贯彻落实,推动农商行稳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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