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瘦身”提速

扬州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瘦身”提速
2020年01月20日 16:39 江苏经济报

为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规划审批和服务效能,打造优良的政务环境,1月20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工作行政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对临时建筑、相关工业项目和经市规委会审查通过方案后取得土地的项目这三类事项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瘦身”提速,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以前我们要建个售楼处这类临时建筑的话,按照行政审批的速度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通知》改革方案出台后,我们可以在窗口直接办理,太方便了!《通知》的出台对于我们开发商来说意义重大。”扬州碧桂园项目经理卜令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原先扬州的开发企业建设配套项目需要连同总体平面规划图审查后,才能办理临时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而这个过程从一个月到几个月甚至更长。而《通知》第一部分明确,建设单位首先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只需签署一份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快办理,当日就可开工,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

“为避免重复审查,提高办事效率,《通知》第二部分拟对扬州新增的工业项目实行免于设计方案审查,在征询其他并联审批主管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可直接签发方案总平面图,通过‘一次性审查’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裴东伟副局长介绍说,《通知》第三部分涉及对经市规委会确定方案后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拟精减报送会议审查程序,今后在建设单位取得该类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只须严格依据既定方案实施,可以免于报市规委会再次审查。在征询其他并联审批主管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可直接签发方案总平面图,避免“同项目,重复报会”,大大节约开发建设单位的“时间成本”。

裴东伟表示,下一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事流程、解决难点堵点、减轻群众负担等方面,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的更多方案,全力当好“企业群众的保姆”角色。

时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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