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补足监管空白 催收行业能否回归良性发展

新规补足监管空白 催收行业能否回归良性发展
2024年03月27日 10:03 江苏经济报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内容涉及“催收”,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一方面,明确了部分借款人‘金融消费者’的身份,对相关权益保护的力度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明确了行业规范和边界,补足了监管空白。”有从业者认为,《办法》的发布对于催收行业是一个重要转折点,有助于行业重回良性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债务催收行业也随之呈现规模化、行业化和专业化趋势,但“暴力催收”问题始终是影响行业正常发展的不良因素。2023年,曾试图冲击“催收第一股”的湖南永雄因大批员工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而宣告停业。今年,苏州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信科技”)也向“催收第一股”发起冲击,但同样被揭露存在大量暴力催收的行为。面对日益增加的舆论、监管压力,不少催收公司正改头换面,变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层层外包 催收行业乱象丛生

“好催的债金融机构自己就做了,到我们手上的都是拖了好几年不还钱的‘老赖’,其中一部分是真的拿不出钱,但大部分是有钱也不还,总之还钱概率很低。”就职于南京某催债公司的李阳认为,“只有上‘手段’,对方害怕了才会还款。”据李阳介绍,他们通常假装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声称要“上门调查”,给借款人形成心理压力。如果继续拖欠,他们会假装执法人员给借款人亲友或公司打电话,进一步施压。必要时还会采取电信轰炸、门口喷漆、小区贴大字报等极端手段。

金融消费者黄月(化名)近期正在遭受暴力催收的困扰。“每天收到几十通催债电话,还多次威胁要到单位去闹事,让公司开除我。”黄月告诉记者,她此前在某金融App上借了1800元应急,没想到到手仅有1692元,一个月后却要还2400多元,年化率超过536%。黄月认为这是变相高利贷,多次与客服沟通要求重新计算利率,不料对方却直接将她的债务打包给催债公司。

“有的借款人我也很同情,但是没有办法,我也要吃饭。”李阳透露,其底薪仅为2000元出头,收入主要靠提成。同时公司还制定了严苛的考核方案,业绩压力会迫使员工进行暴力催收、违法催收。

“我们只接正规金融机构的业务,而且也会培训员工规范催收。”对于某催收公司负责人的言论,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声明不过是在公司与员工之间设立隔离带,“一旦出现暴力催收等问题,公司会将其归咎为员工个人行为。”

有专家直言,催收行业乱象丛生源于层层外包。一方面,金融机构将不良债务“一包了之”,不会对催债公司后续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催债公司大量使用外包员工,将责任推到个人头上。据承信科技招股书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该公司在北溟科技的全职催收员工人数仅为2人,其余均为外包催收人员,高达500余人。承信科技在招股书中直言,“我们依赖第三方机构提供于我们的贷后债务催收业务相关的外包催收专家。”

缺乏标准 “不良”形象难以扭转

近日,承信科技在美国证监会更新招股书,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冲击国内“催收第一股”。这让不少投资者联想到去年同样试图赴美IPO的“催收巨头”湖南永雄,其2022年营收超8亿元,一度被市场“寄予厚望”。然而,去年5月,湖南永雄179名员工因暴力催收等问题遭到警方调查,不得不停业整顿。如今,湖南永雄宣称已放弃赴美上市,将把目光重新转回到国内主板,接受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上市辅导和合规审查。有从业者表示,“上市不一定是好事,‘人怕出名猪怕壮’,催收企业出名就意味着监管将至。”

事实上,近些年催收行业已经经历过多轮行业整顿潮,但其外界形象一直颇为尴尬。“催收行业的尴尬处境一定程度上与缺乏行业标准有关。”前述从业者表示,催收行业始终处于空白地带,乱象层出不穷,这导致行业“不良”形象长期难以扭转。然而,金融市场对催收的需求却是居高不下,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3)》显示,截至2022年年末,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贷款总额为185.24亿元,较2021年增长23.58%。

尽管市场需求在增加,但催收企业的发展情况并不乐观。承信科技招股书显示,2023年上半年,承信科技的总收入为859.20万美元,同比减少1596.85万美元,降幅约65%。其中,贷后催收服务的收入大幅减少1619.10万美元,降幅约69.1%。承信科技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拖欠信用贷款债务减少,现有客户分配给公司的案件数量减少,导致公司贷后部门的收入下降。“新增不良债集中于互联网金融这一块,也是暴力催收的重灾区。”前述从业者表示,“催债公司的正规业务实际上是在减少的。”与此同时,“反催收联盟”等金融黑产加速扩张,给催收公司造成了很大麻烦。李阳直言:“反催收越来越猖獗,催收难度正在加大,导致更多从业者走向极端。”

“换皮”何解?新规补足监管空白

由于乱象丛生,催收公司频繁遭到严厉整治。与此同时,各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正在取代其位置。黄月给记者展示的催收短信中,不少便是以“某某金融调解中心”开头,她告诉记者:“这些调解中心跟催收公司一样,都是给我施压让我还钱,一点也不提调解。”

对此,从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秦基孟给出了答案:“很多新成立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实际上就是催收公司‘换皮’而来。”

记者发现,不少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的时间与监管部门打击治理催收公司的时间高度重合。据企查查数据,国内有近800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其中有310家在近一年内成立。秦基孟表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备案资质并不难获取,加之其不受管辖地限制、不需要司法部门背书的特点,成为催收公司最好的“掩护”。“这一行为导致中立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丧失公信力,进一步加剧了贷后市场的混乱,也不利于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专家看来,补足监管空白才是根除催收行业乱象的关键,本次《办法》的出台或许是个不错的开始。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加强对合作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催收管理的主体责任,这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敏认为,通过加强消费金融领域公司的特殊监管,一方面可以规范经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借款人的人格尊严,避免不当催收过度侵蚀借款人的私生活,是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标准统一后,我们也知道了催收边界所在,有助于行业规范发展。”李阳表示。

江苏经济报记者 樊 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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