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进江苏林业生态建设,我省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江苏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带,动植物区系兼具南北特点,这使得我省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多、分布广。其中,松材线虫和美国白蛾这两种国家重点防控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江苏省内造成了严重危害,对松林资源和城乡绿地生态系统构成了重大威胁。
为护航绿色生态,此次新出台的《条例》,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其中,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生物安全和强化保障监督成为《条例》的四大亮点。
为实现科学预防,林业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科学布局监测站(点),确定重点监测对象,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同时,还将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建立健全档案数据库,以便及时开展风险调查评估。
在综合治理方面,《条例》明确了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相关要求,并规定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应以营林措施为主,综合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除治技术,并选用无公害药剂和对生态环境友好的施药方法。同时,开展联防联治,当发生跨行政区域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毗邻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应对。
在突出生物安全方面,《条例》对新发现的检疫性、危险性、暴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及时报告和处置作出规定,并强调要与南京海关等单位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共同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特别针对松材线虫病,规定了严格的调运程序和安全利用管理措施,以确保疫情不扩散。
据统计,“十四五”以来,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常年控制在1%以下,低于国家林草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松材线虫病防控连续4年实现“三下降”,美国白蛾疫情疫区数量实现3年“零增长”。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检疫防治机构不健全、监测智能化水平不高、防治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条例》的出台,不仅为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未来的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江苏经济报记者 张韩虹
实习生 张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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